连云港市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护苗行动”扎实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2017-12-12 10:14:00  来源:  作者:连检宣

   2016年以来,连云港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真诚关心下一代,积极协调、调动多方面的力量和资源,以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目标,深入开展“护苗行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创新一般预防方法,务求实效。一是“法治进校园”形式多样。市检察院牵头,联合团市委,主动与市教育局对接,建立全市两级联动机制,派员担任教育系统法治辅导员,其中县区院通过县区教育局了解本辖区学校、学生特色,结合办理未检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尽可能地覆盖辖区所有学校,开展有序、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增强了法治教育的效果。如海州区院借助学校的“校讯通”,通过短信的形式向各位学生及家长发布犯罪预防短信,推广犯罪预防微信公众号;连云区院对辖区内学校开展问卷调查,开展“订单式”法治服务,围绕学校需要的、学生最感兴趣的法治知识进行宣传。二是送法进社区、乡村多管齐下。在学校这个大平台之外,深入社区、乡村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成效明显。东海县院与县文明办建立“七彩夏日—万场电影乐少年”电影放映活动平台,自制东海未检特色的未成年人法治短片,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把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宣传直接送到普通老百姓的家门口。全检察机关共开展法治宣传200余次,受众达6万余人次。三是教育内容丰富多彩。改变单纯的刑法教育,将法治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律和道德的教化、熏陶作用,起到启迪心灵、引航人生的作用。如海州区院开展“感恩母亲节”活动,将道德教育和孝文化元素融入其中。市院连续五年组织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沐浴阳光、快乐成长”安全自护教育活动,根据社会热点、新闻焦点,每年确定不同的针对人群及活动主题,如“幼儿防拐骗”“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防校园欺凌”等,着重加大预防被犯罪宣传力度。今年5月26日,全市两级院同步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及来自多所中小学的同学们走进检察机关,以上法治课、座谈交流等方式,既全面展示检察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高度重视防范校园欺凌方面所做的工作,又实地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教育。 

  二、加大特殊预防力度,教育挽救不遗余力。针对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具有较大的可塑性这一重要特点,从关爱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出发,多角度开展保护工作,防止其再犯罪。一是及时开展心理治疗。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检察部门均拥有被授予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干警,在办理案件、帮教关爱的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注意在办案中适时邀请心理咨询机构专业人员开展团辅或心理干预和疏导工作。二是联合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全市两级检察院面向社会选聘了一支高素质的成年人队伍,其人员主要由关工委、政府工作人员所组成,在办理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总结出“转、实、情、严、扶”的“五字”帮教法,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三是注重促进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鉴于家庭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特别是心理养成具有重要的影响,全市两级检察院积极创新帮教模式,通过在不诉帮教中引入家长责任令、举办家长座谈会等方式,推动“不放弃、不抛弃、不自弃”的教育理念首先从家长的心中树立、在家长的行为中落实,从而切实把家长纳入到了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工作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广泛建立“立足基地、全面辐射”机制,积极打造维权品牌。各县区院均围绕立足发挥实体基地作用、全面辐射未检工作效果建立了自己的相关机制,并在创建品牌之路上取得了较好成绩。如东海县院的留守儿童关爱基地、“七彩光“工作室,赣榆区院的“金手指青少年法治教育指导中心”,连云区院的“太阳岛”关护基地,灌云县院的青苹果法治乐园等,为保护涉罪未成年人,打造全方位、多层次、广渠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模式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青苹果法治乐园经过近5年的建设、运行,已经成为集法治教育、心理咨询、不良行为矫治等功能为一体的预防教育基地,覆盖面达到了全县中学生,通过发挥该乐园的作用,有效遏制了未成年人犯罪率的上升及校园欺凌等现象的发生。该基地也获评全省“法治文化示范点”、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殊荣,为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起到了先锋引领示范效应,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同时,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设立的关护基地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和干预、个案维权服务、困难帮扶、行为矫治、社会观护等活动,不仅仅给留守儿童提供了精神关爱和物质帮助,而且切实帮助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增强了预防犯罪和被犯罪的能力,促进农村留守儿童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形成了健康的心理和性格取向。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