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检察院召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7-12-11 09:32:00  来源:  作者:连检宣

  主持人鲍尤作(东海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各位记者、观众朋友们大家好!今天东海新闻媒体的记者和部分群众代表应邀参加本次网上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东海县人民检察院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由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员额检察官李守华为大家答疑解惑,欢迎各位踊跃提问。

  记者:李检察官你好,能请你介绍一下东海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吗?

  李检察官:好的。近年来,东海县检察院以创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切实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形成了体系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的独具地方特色的未成年人维权模式和工作体系,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未检工作先后被团省委、省检察院命名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未检先进集体”,被省妇联授予省级“巾帼文明岗”、江苏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

  记者:能请你介绍一下近期县检察院在维护未成年权益方面的案例吗?

  李检察官:好的。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近期我院对未成年人实施司法救助的两起案例。

  2017年11月22日下午,东海县检察院对一起因交通肇事引发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实施了司法救助,检察长何素红向未成年人赵某兄妹二人发放了10000元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未成年人陈某兄妹俩是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害人陈某某的孙子、孙女,他们的爷爷、大伯及父亲早在多年前去世,母亲仅能生活自理,无劳动能力,奶奶陈某某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撞身亡,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突然的变故让这个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也无从保障,而陈某刚满10周岁,其妹妹9周岁,二人均无劳动能力,家庭生活极为困难。了解到这一情况,东海县检察院未检科联合该院控申部门在检察长的带领下第一时间走访了未成年人陈某兄妹家,实地了解情况后,及时启动了刑事司法救助快速工作机制,为未成年刑事被害人申请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11月23日上午,东海县人民检察院武海荣副检察长带领未检科干警前往该县某村,为该村一起猥亵儿童案件的被害人小丽(化名)送去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从上述两个案例是我院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个缩影,也从中折射出我院在司法过程中不仅仅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而且更注重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通过对未成年合法权益的维护和救助,积极传递检察正能量,传导司法为民的温暖,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建设努力贡献检察力量。

  记者: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是事关千家万户和国家发展的基础,请你介绍一下县检察院在未成年人社会化维权帮教方面的工作情况。

  李检察官:好的。未成年人的维权帮教工作是一项系统化的社会工程。东海县检察立足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职能,积极汇聚和动员社会力量,共同为未成年人成长打造一片法治的晴空。

  一是独立设置未检科。2012年,东海县检察院建立未检科获县编办批复,专门负责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青少年犯罪预防等工作。2014年以来,共受理批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112件134人,受理审查起诉203件304人,出庭公诉174件262人,开展法律援助131人,犯罪记录封存187人。

  二是共建社会化帮教模式。邀请团县委、妇联等作为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讯问20次,开展不良少年帮教活动12次,联合社区矫正机构为判处缓刑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教育12次。

  三是建立维权帮教基地。在黄川镇桃李小学建立全市首家“留守儿童关爱基地”,不定期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留守儿童守护视线圈行动”。建立全市首家“未成年人管护教育基地”,已有4名涉罪未成年人在基地平稳度过管护期,无痕回归社会。深入学校、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法制讲座25次,邀请团县委、妇联、教育部门开展校园暴力等典型案例研讨3次。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以防治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制讲座23场,在全县中小学举办“七彩光”法制征文颁奖活动。

  记者: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能否请你介绍一下县检察院在专业化帮教方面的措施和成效。

  李检察官:东海县检察院结合未成年检察工作和未成年人案件特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维权帮教专业化机制,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创新“四调查、一回访”工作机制。制订《“四调查、一回访”制度规定》,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心理调查、亲情调查、监护调查,共开展调查170次,真实全面地了解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家庭监护、平时表现等,为捕或不捕、诉或不诉提供参考,已对44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41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不捕、不诉未成年人建立“一对一”帮教档案,开展回访确保帮教成效,相关工作机制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二是创立“五字”帮教法成功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率先在全市实施附条件不起诉,根据附条件不起诉帮教经验总结出“转、实、情、严、扶”五字帮教法,建立由共青团、妇联、村委会、学校、律师所等单位参与的个性化帮教小组,通过训诫、布置法律作业、回访等多种形式,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有针对性帮教213次。共对29名未成年人作附条件不起诉,在考验期均未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重新犯罪情况,已有20名未成年人平稳度过考验期被不起诉,其中一名因抢劫被附条件不起诉的高中生,在考验期满后被高校录取。联合北京、邳州两地检察机关成功对2名未成年人开展附条件不起诉跨区帮教工作。

  三是对涉案的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对涉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20次。如在一起强奸幼女(未遂)案中,在被性侵女童因害怕不能陈述案情与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下,会同专业心理咨询师及时对被害女童进行有效心理疏导,顺利补充并固定相关证据,为有力指控犯罪打下坚实基础。

  记者:除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职能院在维护未成年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如何深化和拓展?

  李检察官: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们面临社会发展形势和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特点也展现出新的特点,为了更好地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我院强化调查研究并建立了未成年人维权帮教实证研究和成果转化利用社会化系统。

  一是引入高校智力资源参与共建。2010年,会同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联合建立“晶都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举办研讨活动6次,《青少年暴力性罪错防治研究》课题获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全省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青少年暴力罪错实证研究》被知名期刊采用,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持。

  二是鼓励干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针对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的问题、高发案件态势以及犯罪背后存在的社会管理漏洞,研究撰写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调查》《东海县未成年人犯罪调查》《留守儿童犯罪预防与研究》等20余篇文章,相继被省市级媒体、刊物发表。

  三是积极申报未检工作实务研究课题。2014年,与东南大学共同申报《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的立法研究课题获省法学会立项;2016年,组织申报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一体化研究”获省法学会、高检院立项,是全国基层院未检领域唯一获立课题。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为未检工作开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方向引导,相关成果被有效转化利用,有力推动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

  记者:随着网络和自媒体等信息化的迅猛发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带来什么变化?

  李检察官:近年来,我院实施科技强检工程,以此为契机,我院依托院“一站两微一端”搭建了未检工作宣传展示和辐射推动信息化平台。

  一是建立未检“公益性QQ交流群”。由检察干警、心理辅导专家、教师等在群内对不良未成年人进行咨询解答、法律知识宣传等常态化关爱,引导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建立未检手机APP平台。在平台上定期推出未成年人典型案例、未成年人防性侵等专题12期并向全县师生推广,给未成年人配备“手掌上”随身的法律关爱和保护,受到广泛好评。

  三是搭建互联网推介平台。强化门户网站及“两微一端”建设、推出未检工作动态等内容54期。自行创编拍摄的微电影《缺失·爱》,获得团中央主办的“为了明天—关爱青少年彩虹行动”微电影大赛三等奖,并在本院门户网站等多渠道进行传播,有效扩大了未检工作辐射影响面。

  主持人:通过李检察官的详细解说,相信大家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内容和意义有了具体认识,对县检察院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成效有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也请大家今后继续关心、理解、支持检察工作,积极参与、动员身边的人和社会力量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2017年11月29日上午)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