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依托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展检察官考评工作
2017-11-10 14:51:00  来源:  作者:连检宣

   近日,灌南县院结合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对该院检察官今年一、二季度的司法办案情况进行考评,有效提高了检察官考评工作的评价效率,收到良好效果。

  今年3月,灌南县院在全市率先出台了由案管部门制定的《检察官绩效考核办法》,并于次月对检察官一季度司法办案工作进行了试考核。在总结试考核工作经验过程中,灌南县检察院紧密关注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的测试工作,积极探索、论证将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纳入考评体系。在对考评方案修改过程中,明确了对检察官司法办案质量评价标准由该院出台的《检察官司法办案质量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和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共同组成、优先使用大数据应用平台的原则。 

  在此次考评工作中,灌南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利用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质量评查”模块对该院侦监、公诉部门检察官司法办案质量进行评价,有效保证了检察官考评工作的既视性,同时提高检察官司法办案质量评价的工作效率。在评查过程中,该院完全采纳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的办案评价标准,对于确保检察官司法办案评价工作公平公正、提高检察官司法办案质量起到良好效果。目前,该院案管中心已利用案件监督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完成了检察官司法办案质量评价工作,人均得分均在九十分以上。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