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抵押还赌债,合同诈骗进监狱
2017-11-07 08:52:00  来源:  作者:张江波 李明

   沉迷于赌博的李某,为了偿还赌债和继续赌博,在明知自己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竟然从租赁公司骗租1辆轿车,然后抵押给他人借款,涉案金额达4.1万元。经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后,近日,赣榆区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与原犯诈骗罪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0元。

  赣榆人李某,原本在赣榆区汽车北站附近经营一家宾馆,夫妻俩日子过的红红火火。后来因为染上赌博,2012年左右李某与妻子离婚,该宾馆归女方所有。2014年3月的时候,已经债台高筑的李某为了赌钱时有面子,就去青口北站隔壁一家汽车租赁店以要谈生意为名,租了一辆黑色的别克三厢轿车。当时租赁公司的老板董某不想把车租给李某,李某为了让租赁公司的人相信自己,李某就跟董某说他在北站附近开了一家宾馆,还特意带老板董某到宾馆去看了一下。因为看到宾馆牌子上留的手机号码就是之前李某用来打给自己电话的号码,老板董某也没进宾馆,就将车租给他了,并且只让他交了1000元押金,租金也没交。李某当天就将车开到山东省临沭县,第二天晚上赌博时因为参赌人员约定身上低于两万块钱不能参与。李某因为身上没有钱,加上之前所欠赌债的债主追的紧,就把租来的轿车抵押给刘某借款35000元,打了40000元的欠条。抵押轿车得来的35000元,李某除了偿还之前的一部分赌债外,剩下的当天晚上赌博时就输了个精光。因为李某之前与租赁公司约好只是租借一天,第二天租赁公司老板就不断打电话要车。而当时李某已经将抵押款全部挥霍,根本没有钱赎车,就跟租赁公司说要续租一个月。李某一直寄希望于通过赌博把钱赢回来好赎车,结果却是越赌越输。到2014年5月时李某已经欠下一百多万的赌债,眼见翻本无望,债主们又不断的向其逼债。无奈之下,李某将自己原来的手机号码停用了,过起了东躲西藏的日子,一直到2016年7月2日因为涉嫌诈骗被山东省临沭县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同年12月19日李某因诈骗罪被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后经赣榆区公安局电话联系,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17年5月29日到赣榆区公安局投案自首,经连云港市赣榆区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李某所租别克轿车当时价值人民币4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李某在判决宣告后刑法执行完毕前发现有其他罪没有判决,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