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院依法批捕一名 利用玻璃假冒天然水晶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
2017-11-06 09:52:00  来源:  作者:连检宣

  利用玻璃假冒天然水晶要高价,改名换姓潜逃17年终被抓。2017年11月1日,东海县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孙某某。

  经查:2000年7月到9月,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和池某某、段某某、袁某某等人(后三人均已判刑)经预谋后,将5块光学玻璃经过加工伪装成出土的水晶石(其中2块全为光学玻璃,重120公斤;2块由光学玻璃与水晶二节拼合而成,重分别为161公斤、10公斤;1块由2块水晶和1块光学玻璃拼合而成,重量分别为25公斤、20公斤)和6块水晶毛料(重122公斤)掺杂在一起,由池某某冒充货主,犯罪嫌疑人孙某某联系买家,谎称东海县刚出土一批天然水晶石要对外出售。2000年10月1日,在东海县某村池某某家,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和池某某等人将上述11件物品出售给香港商人黄某某,骗得人民币60余万元;事后,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和池某某分得大部分赃款。经价格鉴定,造假所用水晶毛料、光学玻璃等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2000年10月,孙某某在被采取监视居住期间潜逃,并改名换姓,办理了新的身份证,直至2017年7月被公安机关发现并抓获。 

  经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孙某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影响恶劣,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