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为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和省院党组部署,连云港市检察院出台《连云港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惩治、监督、保护、教育、预防等检察职能,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积极参与和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服务于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
问:《意见》怎样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执行力?
答:一是突出重点领域,精准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完善“捕诉合一”“快速办理”机制,对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等污染环境犯罪,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以及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破坏环境质量检测系统、故意提供虚假环境影响评价意见等犯罪行为依法快捕快诉,形成有力的刑事震慑。二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侦查机关及时立案查处,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监督职能,运用抗诉手段,依法及时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三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办理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力度。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加强对涉生态环境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理力度,重点关注涉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类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四是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生态领域社会公益。依托12309检察服务热线,“公益眼”“随手拍”等在线举报平台,以及“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打通环保公益诉讼线索收集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纠正功能,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依法监督纠正生态环境领域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符合公益诉讼条件的案件,坚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进一步完善实践中探索的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役代偿等工作机制,使受到损害的生态环境资源得到及时、有效的修复和补偿。
问:《意见》怎样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向心力?
答:一是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工作合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两法衔接”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规范“两法衔接”平台信息录入,推动实现涉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的网上移送、网上受理和网上监督。加强与监察委协作配合,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实现检察监督职能和国家监察职能有效衔接。二是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促进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剖析环保领域违法犯罪的主要特点、发案规律和深层次原因,以及环保领域社会治理的新隐患、新矛盾、新特点,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提出预测预警及应对风险的检察建议,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提请人大对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情况进行督查,促进环保领域检察建议有效落实。三是主动融入地方大局,助力化工园区污染防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中央环保督查和省委“263”专项行动部署落到实处。加强与法院、公安的司法联动,对发生在园区内的污染环境案件,实现快速办理;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手段,推动园区公安、环保、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推动建立化工企业环保保证金制度,促使企业主动承担全面履行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主体责任。
问:《意见》怎样提高生态环境保护长期战斗力?
答:一是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强与环境执法部门互派人员跟班学习、挂职锻炼,经验交流、案例研讨等,提升专业化办案能力水平。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制度和检察人才库,在调查取证、专业鉴定、技术支持等方面,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和人才保障。强化涉污染防治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对重大敏感案件依法及时有效处置,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专业化办案团队,统一行使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检察调查、支持起诉、犯罪预防检察职权,构建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专业化工作模式。完善案件线索摸查和管理机制,注重从在办案件、外部联动、社情民意和举报宣传中深挖线索,定期对收集到的相关案件线索进行梳理、统计、研判、分流,实现案件线索快速及时办理。三是开展专业化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高、法律适用准、政策把握好、办案效果佳的环保领域典型案例,宣传解读有关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常态化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普法活动,围绕污染治理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法治宣讲,引导企业和群众树立生态环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