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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1月20日)
2021-01-21 10:59: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0日在连云港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 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全市检察工作取得长足进步,3次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批示,36次获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市委项雪龙书记等领导批示,荣获国家级表彰32项、省级表彰79项,6件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17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公告案例、典型案例,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王帆、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工作者杨红萍等一批先进典型。

  一、维护社会稳定,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港城

  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依法打击制售假口罩犯罪、针对疫情防控人员实施的妨害公务犯罪和借疫情实施的诈骗犯罪,维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共提起公诉75人。针对不法分子冒充班主任在班级群诈骗问题,第一时间向教育部门发出《关注函》,制作警示教育动漫《真假班主任》由中央网信办全网转发,省检察院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针对无防疫措施“顺风车”在疫情期间非法运营问题,灌南县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全省交通系统开展专项整治,办案检察官被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记二等功。组织两级检察院500余名干警进社区协助疫情防控,5家社区赠送锦旗表示感谢。7名干警参与共青团青少年服务台工作,团中央发来感谢函。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被团省委表彰为疫情防控表现突出青年集体。

  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检察长带头办案,两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市检察院对全市黑恶案件统一把关,共批捕黑恶势力犯罪64人,提起公诉145人,受理案件已全部起诉,案件定性全部获法院判决支持,被告人认罪认罚率达86%。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对工程建设、金融放贷、非法采砂等9个重点行业领域进行调研,发出检察建议11份,有效促进行业问题整改。

  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坚决捍卫国家安全,起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邪教组织犯罪27人。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暴力犯罪,提起公诉49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云剑2020”命案积案攻坚行动,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20年以上陈年命案3件。制定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领域犯罪专题调研并提交报告,方伟市长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抓紧整改;灌云县检察院对省安委办挂牌督办的“4.21”爆燃案涉案公司及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灌南县检察院检察建议被县政府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做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二、服务“六稳”“六保”,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

  积极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两级检察院深入自贸区走访调研17次,面对面问需问计。开发区检察院出台12项服务措施,成立全省首个派驻自贸区检察工作室,开通涉自贸区案件受理、信访化解、司法救助三条绿色通道;联合知名高校、律师事务所等组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智库”;与自贸区制度创新局建立6项协作机制、开展法治讲座10场。连云区检察院汇编《自贸区典型案例法律手册》赠送自贸区企业,协助防范法律风险。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设立全市非公经济服务平台,建立民营企业犯罪案件综合评价机制,综合评估涉案企业犯罪情节、一贯表现、社会贡献等情况,做到能不捕的则不捕、能不诉的则不诉,共不捕、不诉131人。东海县检察院在办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对2名从中牟利的职业“掮客”依法提起公诉,对涉案的8家民营企业负责人相对不起诉,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保住了1000多个就业岗位。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共清理15件长期搁置的涉民营企业案件,让企业摆脱诉讼拖累、轻装上阵。海州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串通投标案监督撤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指导性案例。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五个一”活动,发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案例、典型案例190余篇,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信息4000余条。

  依法惩治经济犯罪。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提起公诉74人。东海县检察院依法对非法吸收628名农民1.07亿元存款的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加大洗钱犯罪打击力度,成功办理2起案件,取得苏北地区反洗钱工作的突破。海州区检察院通过自行补充侦查,对一起集资诈骗案以涉嫌洗钱罪提起公诉,获法院判决支持。

  三、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增进社会和谐。全面开展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促成刑事和解153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充分肯定并全省推广,入选第十七届长三角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创新实例。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坚持“少捕慎诉”,对情节轻微犯罪不批捕761人,不起诉1081人,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2人,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抗。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接待群众79人次,坚持在一线解决群众诉求,信访量同比再降6.8%。

  化解行政争议。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努力促成争议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共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8件,其中2件被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发布。海州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因非法上访而涉嫌寻衅滋事案时,通过公开听证成功化解案件背后持续近20年的房屋拆迁行政争议,对息诉罢访、认罪认罚的当事人作不起诉处理,使刑事案件和行政争议得到“一揽子解决”,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典型案例。

  防范社会风险。结合办案提交风险研判报告45份,获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领导批示24份,推动专项治理11次、制定规范性文件12份。灌南县检察院结合非法捕捞案件办理提交报告,推动农业农村部批准在连云港海域实施许可试点,让我市沿海渔民传统捕捞毛虾不再触法,《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充分运用检察建议防风险、堵漏洞,共制发116件,其中,向某网络货运公司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社会治理类优秀检察建议。市检察院结合办理一起精神障碍患者被杀案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全市精神病医疗场所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加强普法宣传。深入开展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四进”宣传活动,《民法典通俗演义》宣传作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转发。办好《连云港日报》“检察官说法”“检察好故事”专栏,讲好检察故事,传递法治正能量。“检察宣传进高校”广受欢迎,原创MV《遇见明天》被中央电视台、中央政法委等转发。创作推出新媒体作品21部,2部获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6部获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表彰。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发稿61篇,市检察院荣获全省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先进单位。

  深化军地协作。市检察院、连云区检察院与南京军事检察院建立军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合力维护国防利益。邀请连云港警备区同志作国防教育专题讲座,增强检察干警国防意识。向遭受侵害的退役军人、家庭困难军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7万元,用心用情服务“最可爱的人”。

  四、聚焦群众期盼,依法守护民生福祉

  守护公共利益。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切实履行好公益保护职责。提起公益诉讼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47件,同比分别上升168%、185%,索赔环境资源修复费用1.55亿元、食品药品安全赔偿金1120万元,督促治理污染河流31条、收回国有财产122万元。在全省率先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海州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农村公共利益做法被省委改革办《江苏改革简报》刊发,创建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平台获2020年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优秀创新案例。赣榆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广大渔民更换渔船破损国旗,有力维护国旗尊严。

  保护生态环境。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共提起公诉241人,市检察院对走私固体废物近万吨的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建立“检察长+河长”等工作机制,创新检察监督嵌入生态保护社会治理新模式,受到省检察院和省生态环境厅主要领导肯定,省委办公厅、市委办公室转发。灌云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收购野生蟾蜍案中,探索恢复性、替代性公益修复方案,要求被告人连续两年在新沂河放生蟾蜍幼苗并定期巡护,既修复了被损生态,又促使被告人从野生动物加害者到保护者的角色转变;同时,该院通过对放生活动进行“云直播”,引导全社会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未成年人犯罪不捕率、不诉率达66%、65%,对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率全省第一。坚持“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223人。东海县检察院精准引导补充侦查,从一起猥亵儿童案中又深挖两起漏罪,被告人被从重处罚获刑十七年。赣榆区检察院通过“督促监护令”,积极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司法一体化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深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9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法治巡讲256场,受教育58万人次;市检察院干警再次参加中央电视台大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特别节目《守护明天》,介绍我市工作经验。

  大力扶贫济困。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贫困刑事被害人20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3万元,同比分别上升57%、34%,市检察院获评全市脱贫致富帮扶工作先进单位。灌云县检察院创新多元救助机制被评为全市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加大对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力度,共支持农民工、老人、幼儿等起诉追索工资、赡养费、抚慰金176件。赣榆区、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作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发布。连云区检察院支持被害女童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3.5万元,入选省检察院公告案例。灌云县检察院支持两兄妹申请宣告母亲失踪,让他们依规享受政府救助,被省检察院评为支持弱势群体起诉典型案例。

  五、聚力检察业务,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诉讼监督有力有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既当犯罪追诉人,又做无辜保护者。共监督立案100人,监督撤案361人,纠正漏捕漏诉162人,提出刑事抗诉30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2件。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出民事抗诉8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60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90件,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7件。

  办案质效稳步提升。以求极致精神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减少程序空转,减轻当事人讼累,“案-件比”压降到1.29,同比下降31%。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3%,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一审服判率达91%,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在全省率先出台检察业务数据监管研判工作实施办法,超过66%的核心业务指标位居全省前列,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

  基层建设再创佳绩。制定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意见,扎实推进“一院一品”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水平。灌南县检察院被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结对共建工作入选全国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典型事例。赣榆区检察院获评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检察研究成果丰硕。加强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立项数全省第二,其中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立项课题5项,获省法学会、省检察院立项课题3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研究成果97项,其中16项在法学知名期刊、综合知名期刊发表,1篇获《中国检察官》优秀调研文章一等奖。

  六、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抓实党建工作。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干警等不同层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辅导,提高检察工作政治站位,市检察院连续六年获评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创新开展“以案以事说党建”,建成党建活动中心,市检察院获评市级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经验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融党建”工作论坛交流发言,机关团委获评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

  锤炼人才队伍。两级检察院领导带头上讲台,强化全覆盖、多层次业务培训,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小课堂“融培训”优秀组织奖。制定青年干警培养方案,成立青年学习社,建立“先进典型储备库”,有重点地选树培育一批树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的先进典型,5人次受到国家部委表彰,19人次受到省级表彰。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坚持有旗必扛,4名干警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案管业务能手称号。

  严防廉政风险。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立体构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对两家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巡察和内部审计。梳理汇编《检察机关廉政风险应知要点》口袋书,印发全体干警,省检察院向全省检察机关推广。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廉政教育巡回讲座,增强干警廉洁从检意识。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并听取审议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检察工作专项报告9次;两级检察院办结并及时反馈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审议意见39件,市检察院连续2年获评市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行开放式检委会10场、公开听证会41场、检察开放日28场,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学者及各行业群众代表应邀走进检察机关,参与、监督检察工作1329人次;接待律师阅卷1692件,推送案件程序性信息3482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主动公开法律文书4642件、案件程序性信息8785条,检务公开水平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前列。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然存在短板和不足。一是优质检察产品的供给与全市高质发展要求、人民群众期盼相比仍有差距。二是司法理念转变还不到位,依托办案促进社会治理、推动法治进步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三是民事行政检察的力度、质效和公益诉讼检察的深度、广度还有待拓展。四是干警整体素能、高层人才数量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差距。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部署,主动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对标对表新发展阶段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以更高标准服务大局、服务人民,以更严要求履职尽责、提升素能,努力为全市“十四五”开新局、夺首胜营造更加安全的政治环境、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是以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建立常态化扫黑除恶制度机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做深做实服务“一带一路”和自贸试验区建设各项举措,更大力度服务保障企业发展,完善检察办案保护创新创业容错机制,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新发展格局。依托司法办案,发挥检察智慧,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治理,为我市做好全国第二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作出检察贡献。

  二是以更大力度保障民生民利。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人身财产安全及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让全市人民吃得放心、生活舒心、出门安心。以最严标准、最有利原则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更大力度开展司法救助,传递法治温暖,促进文明进步。认真对待、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解决群众司法诉求。

  三是以更强自觉履行检察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新刑事检察理念,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真正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加大民事检察工作力度,认真贯彻执行《民法典》,提升民事诉讼精准监督水平。着力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机制,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四是以更严标准抓好队伍建设。坚持打基础、利长远,锲而不舍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人才培养,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大力培育先进典型,夯实检察事业发展人才根基。持之以恒从严治检,严防廉政风险,从严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努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新时代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奋力推动连云港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开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新境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