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以中共中央文件形式要求加强检察法律监督工作。《意见》下发后,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进行学习传达,研究贯彻措施。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意见》主要精神及新部署新要求
围绕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主题,《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19项部署要求,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国家监督体系特别是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
《意见》主要内容有:(1)总体要求。特别强调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实现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这是“四大检察”首次写入中共中央文件。(2)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包括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引领社会法治意识4项部署。(3)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包括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效能等9项部署。(4)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包括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等3项部署。(5)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包括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等3项部署,其中特别提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开展法律实施情况检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二、市检察院贯彻落实《意见》基本情况
7月27日,最高检举行电视电话会议,张军检察长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努力把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落实好,完成好《意见》赋予的各项具体任务。
7月17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何建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意见》精神,要求全市两级检察院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抓好贯彻落实。最高检电视电话会议后,市院党组再次召开会议部署落实。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人大监督和支持下,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为全面贯彻落实《意见》部署要求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持续深化学习,增强法律监督自觉。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面领会、掌握党中央各项要求和部署,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做好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充分履职,强化法律监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坚决贯彻落实,提高法律监督水平。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聚焦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全面梳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主要矛盾,全面履职担当,完善机制建设,持续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水平。三是争取广泛支持,确保落实效果。加强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工作汇报,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监督,主动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密切与各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完善衔接机制,更好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特此报告。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