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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艳云:用法律和爱守护少年的你
2023-11-27 09:33: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李艳云,女,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自2009年8月进入海州区检察院以来分别在侦查监督、公诉、未检等多个业务部门工作。从检14年来,她始终奋斗在办案一线,在业务上精进进取,以积极能动的检察履职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多次获得全市未检业务能手、优秀共产党员、区网格工作先进个人、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用心用情办好案件,绝不放弃任何一个失足少年

  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李艳云始终坚持以专业精神、法治力量、司法温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17年以来办理各类案件508件,挽救帮助未成年人233人。

  在办理涉罪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她坚持挽救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诉讼制度,联合社工组织对未成年人开展细致的社会调查,充分了解孩子的犯罪成因,以针对性的举措进行帮教矫治,实时做好未成年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化解工作。如在办理一名高中生故意伤害同学案件中,涉罪未成年人被学校要求停学,其母亲因孩子前途无望而对被害人的赔偿要求和案件诉讼持强烈的抵触情绪。李艳云了解到情况后,多次前往区教育局进行沟通协调,最终通过综合分析研判不仅帮涉罪孩子实现了复学,也为被害人申请了到了司法救助,促成了双方的和解,化解了矛盾。最后李艳云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处理,回校后的孩子努力学习,目前也已考上大专。该案件的成功办理,最大限度实现了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的有机统一。

  重拳出击严惩犯罪,用爱守护每一个不幸的孩子

  帮助未成年人从实施犯罪的迷途或遭受侵害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融入社会,是李艳云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担起的司法责任。她坚持“双向保护”,既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又全力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用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对于侵害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她以“严惩犯罪分子,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为原则,对于拒不认罪的案件,通过对一份份证据的细致分析,充分论证,最终将犯罪分子送上审判的法庭,接受法律的制裁。为切实做好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工作,她带领部门同事积极落实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询问工作,联合海州公安分局在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建立“福佑·蓝海湾”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把性侵害案件办理的关口前移,在被害人刚报案时就提前介入案件,以一次询问为原则,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及时全面固定证据,较大程度上提高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办案质量,同时对未成人被害人做好心理疏导以及家庭亲职教育、司法救助等工作,尽可能减少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实现对未成年被害人的最大保护。一站式保护中心建成之后,共处置4起案件,对其中3起案件立案侦查,对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成效显著。

  以点带面延伸触角,努力做好涉未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办案之余,李艳云不断思考和探索如何把更多的爱献给未检事业,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在办案时,她发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及其他社会问题需要治理时,她总会深入思考,想出办法解决问题。如对于酒吧、KTV违规雇佣未成年人,旅馆违规未审核未成年人的身份,未通知其法定代理人的、对于纹身店给未成年人纹身、罪错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的保障等问题,她都与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并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加强治理,给未成年人打造健康安全的社会环境。

  她还担任小学和幼儿园法治辅导员,积极进行普法宣传,努力给孩子种下法治的种子,她总是告诉孩子们,不仅要树立起法治和规则意识,同时也要记得拿起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疫情期间,她带领同事们以公众号、微视频、法治直播课互为补充搭建线上“法治宣传铁三角”,向全市辖区内中小学校精准普法,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及家人居家期间心理健康。同时还将法治课开到线上,以绘本故事重现、人偶模拟、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网课,对于学生和家长分别设置了防治网络诈骗、防治校园欺凌、“《未保法》中的儿童权益保护”“《民法典》里点一点”等系列课程;推出“庄庄姐姐普法”系列微视频28部,微视频涵盖“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疫情期间反诈骗”等内容,获省、市、区等各级媒体转载,阅读量达30万余人次,实现本地区学生及家长全覆盖,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主流媒体刊发转载;打造《孙小圣防校园欺凌》等寓教于乐的专题漫画5部,以动画片形式引导未成年人规范个人行为,远离违法犯罪,从源头上降低涉未成年案件的发生,同时告诫未成年人要加强防范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作为一名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李艳云始终在进行不遗余力的探索和实践;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始终坚守初心,牢记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使命,心系群众,一步一个脚印地践行人民检察官的职责与担当。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