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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守正有为 护航成长
2023-11-27 09:32: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李丽,1988年5月生,2010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三级检察官,先后在公诉、未成年人检察等岗位工作。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被授予“优秀公诉人”“全市检察之星”“最美检察人”提名奖、“全市青年岗位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从检十三年,李丽始终保持一颗赤子之心,不论是办案还是面对孩子们,她一以贯之的求真务实,勤勉努力,用实际行动维护公平正义、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她是高质效办理案件,践行司法为民的国家公诉人

  李丽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一以贯之的严谨细致造就她业务能力突出,办案功底扎实。多年来,她先后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包括张某等十二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窝藏案、“7.27”郑某某等九人特大抢劫案、灌云下车灭门案、张某集资诈骗案等重大复杂案件,无一错案。她说“每一起案件都是一次考验、一次提升”。迎难而上、勇挑重担让她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李丽受理原连云港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政委魏某受贿案,面对35起事实、20余次供述以及诸多具备一定反侦查能力的行贿人证言,李丽不慌不乱,深挖案件细节,审慎分析认定每笔事实,形成近4万字的审查报告,将案件成功起诉。因为刑法条文的修改、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的变化,出于趋利避害的动机,庭审之日被告人魏某一改认罪悔罪态度,几乎全面翻供。李丽沉着应对,凭借对案卷材料的高度熟悉,多维分析论证,经过十多个小时的激烈交锋,成功指控犯罪。庭审后,当时的市中院审判长吴玲为她点赞。后来,因为此案中的出色表现,李丽被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三等功。

  指控犯罪是检察机关的职能,保护不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不受追究也是检察机关的职责。在张某故意杀害亲生子案件中,李丽细致审查该案证据,在提审张某后敏锐发现,因与丈夫感情纠纷张某精神可能存在问题,作案时可能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后张某经两次法医鉴定均被证实患有重度抑郁,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案虽结但事未了,除了向被害人亲属耐心释法说理,根据刑诉法相关规定,她还督促跟踪该案由东海县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强力践行了不枉不纵的执法精神,避免了一起错案的发生。

  她是真心相待,扶危助困的群众贴心人

  李丽用心对待每一个来访人员,用真心换真情,具备较强的息诉息访能力。她说:“维护案件公平正义是化解矛盾的根本,但真诚沟通也必不可少”。在未成年人高某附条件不起诉一案中,被害人不满检察机关处理决定向市检察院提出申诉,李丽审查认定高某完全符合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条件,但没有对原决定维持了之。在了解到被害人因本案受伤住院没有获得相应赔偿,且耽误了征兵入伍,要求赔偿叁万元的诉求后,她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反复释法说理,不遗余力电话沟通、当面调解,用耐心换真心,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高某家长同意赔偿一万余元,而被害人家长也出具了谅解书表示不再申诉,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她多次参与到“为民办实事”活动中,为被害人未成年子女、涉罪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办实事、解难题。了解到方某某故意杀妻案中二人留下年迈父母和三个未成年女儿,家庭非常困难,她自发捐款前去探望,为孩子们购买衣物,并积极协助向民政部门申请困境儿童认定,让孩子早日拿到每人每月一千多元的生活救助金。

  她是勇于担当重任,积极创新进取的优秀检察人

  李丽立足岗位攻坚克难,为推动未成年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她作为部门副主任,积极指导基层未检部门办理各类行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制定并每年完善全市基层检察院未检工作考核细则,引导全市未检各项业务均衡发展。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她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规范化路径探讨》《看守所在押未成年人帮教机制探析》等理论成果,并获评江苏省法学会犯罪学年会优秀论文。

  她自觉落实司法责任制,积极在补短板、强弱项等方面探索创新。她调研全市性侵害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组织全市未检业务骨干制定《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取证程序指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证据审查指引》并推动公安部门联合下发。研发《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实务研究》公检同堂培训课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课程”。针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力问题,她推动研发强制报告线索搜集小程序,上线“我的连云港”政务APP和连云港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并推动强制报告提醒程序嵌入全市医疗诊疗HIS系统,实现全省首家全市覆盖。该工作做法被最高检简报转发。

  她是积极预防犯罪,助力未成年人保护的儿童领路人

  李丽关心爱护未成年人成长,以“求极致”精神履职尽责。为了使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能够及时被发现、被严惩,她在检察开放日和法治进乡村等活动中,积极宣传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为进一步保护学生安全,最大程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她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推动市检察院、市教育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机制工作办法》,推动市检察院、市妇联共建“心心点灯 童心圆”家庭教育指导平台,搭建了我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沟通处置机制,通过建章立制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工作格局。

  此外,她还积极参与到全市中小学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中,先后到苍梧中学、建国路小学等学校为同学们讲授防校园欺凌、预防网络犯罪等法治讲座60余场,覆盖师生8万余人,为我市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工作作出较大贡献。她应市教育局邀请,参加连云港电视台“教子有方”栏目录制,为全市家长讲授“开学第一课”,传递积极家庭教育理念。她讲授的《“典”亮未来护航成长》民法典法治课,被评为连云港市青少年“法治公开课”示范课。

  维护公平正义,护航未成年人成长,李丽始终牢记共产党人的职责和未检检察官的使命,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勤勉和坚韧,立足岗位,担当作为。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