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老年群体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针对老年群体的侵财案件频频发生,给社会带来新的养老难题,危害社会安全稳定。2016年至今,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侵害老年人犯罪案件163件173人,案件涉及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多种类型,经分析发现,骗取老年人钱财类犯罪手段多样,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加以治理。
一是利用老人情感弱点大打情感牌。随着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独自居住、无人照料等现象日益严重,一些老年人情感上易产生较强的孤独、寂寞感,渴望有更多关怀和情感认同。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的情感弱点,通过与老年人聊天,倾听老年人需求,请老年人参加讲座、聚会、旅行,先在感情上得到老年人的认同、信任,使老年人降低防范意识,继而上当受骗。例如在赵春雨非法集资一案中,赵春雨利用其注册成立的“老顽童户外运动俱乐部”这一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通过组织老年人娱乐活动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招募会员,并时常组织会员免费外出旅游、举办“金婚银婚”“老顽童舞动港城”等文娱活动,在博取老年人的好感和信任后,再向老年人推荐各种形式的投资项目,实现其非法集资的犯罪目的。
二是假借养生治病进行虚假宣传。随着生活水平提高,近年来老年人群体对身体健康的关注度提高,更加注重养生。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追求健康长寿的心理状态,通过开办免费讲座、假扮专家会诊等手段,一方面让老年人对自己的健康产生怀疑,另一方面夸大其所售保健品、普通生活用品的功效,让众多老年人上当受骗,从而高价购买所谓疗效出众的假冒、无批号的保健品与普通生活用品。如连云区院办理的王建诈骗案,被告人王建先后7次冒充老中医为其同伙假扮的“病人”当街看“病”,由其他同伙假装围观并宣扬“老中医”效果好,围观老年人产生信任后,“老中医”对其提出家中近期将有灾难,以破财消灾方式骗取老年人金银首饰等财物。
三是给予小恩小惠“钓鱼式”骗钱。近年来,犯罪分子为最大化骗取老年人钱财,经常利用部分老年人爱贪小便宜,防备心不强、易于哄骗等特点,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手段,骗取老年人钱财。如在被告人赵春雨宣传的生态大米项目中,会员每购买一份大米须交现金2400元,期限为一年,期间每月返还现金200元还免费赠送大米10斤,一年下来,可免费领取120斤大米。通过这种方式,吸引了众多老年人参与,在老年人尝到甜头放松警惕以后,赵春雨便开始推销茶叶、排毒仪等高价物品,很多老年人为此投入了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养老积蓄。
四是大搞封建迷信“装神弄鬼”。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急于摆脱病痛折磨、祈求神灵庇佑等封建迷信思想,通过编造虚假信息进行宣传造势,“装神弄鬼”骗取钱财。如连云区院办理的朱文芹、徐继英、程霞等人诈骗一案中,被告人朱文芹谎称自己是玉皇大帝的女儿,能够“玉皇大帝”附体,可以通过灵气“盖玉玺”(即用手拍对方的肩膀、手、头等部位)给他人治病、保平安。2012年上半年至2014年4月,被告人朱文芹伙同被告人徐继英、程霞,多次以“盖玉玺”“请供”等手段诈骗他人钱财,每次收取被害人费用高达12000元,截至案发,该三名被告人共骗得钱款20余万元。
对此,检察机关建议要织密多重保护网,守护好老年人“钱袋子”。一是加大对犯罪打击力度,发挥刑事惩治防范功能。司法机关应严厉打击专门针对老年人实施的诈骗犯罪,严格适用关于诈骗老年人财物酌情从严惩处的司法解释,加大赃款追回力度,最大限度地挽回被害人的财产损失。注重类案分析,发布类案指导,规范证据审查规则,加强刑事指控;同时加大对个案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案件诉讼信息,最大程度发挥刑事预防功能。二是强化社会保障,完善社会关爱老年人机制。建立政府职能部门、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团体等协作配合的关爱机制,将老年人纳入社会重点关爱对象,大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在社会上营造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风气,利用好社区的老年人休闲健身活动中心以及老年大学、老年课堂等平台,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弥补老年人心理需求和情感缺失,倡导社会各界关爱老年人,共同为老年人创造更安全、放心、舒适的养老环境。三是加强老年法制宣传,提高老年人防骗实效。加大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便于老年人接受、吸收的方式,着重在广场、菜场等诈骗老年人犯罪高发地段和场所进行教育宣传,提高老年群体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同时,加强对重点场所经营者、管理者的法制宣传工作,提高警觉意识,及时提供相关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