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检察院对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公开听证不起诉24人彰显检察温情“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感谢检察机关,对我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决定,给了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珍惜。”听证会上,孙某洋说起自己的犯罪行为,追悔莫及。
2023年3月30日,赣榆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中24人举行不起诉公开听证,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机关承办人、当事人参加。
2022年1月至3月间,胡某涛(已判刑)、李某、周某、胡某伟、李某杰、林某某等人事先预谋、分工明确,由专人负责安装作弊器材、专人负责接送作弊考试、专人负责远程答题、专人负责在考场接应的考试作弊模式,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短短三个月间,上述人员先后通过40余名犯罪嫌疑人介绍组织陈某艳、于某琴等人参与驾驶证考试作弊62余次。
该案涉及犯罪嫌疑人人数众多、涉及面广,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50余人,有20余人为驾校教练、从事驾驶证培训的人员、无业人员、个体经营者、在校研究生等;被组织考试作弊人员多、涉及地域广,被组织的考生遍布连云港、淮安等多个县区;组织者采用设备先进、分工明确,形成一定规模,短时间内组织大量考生作弊,社会影响非常大。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维护行业稳定,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对于在组织考试作弊过程中作用比较大、参与程度高的李某等24人依法提起公诉,同时建议法院对其宣布职业禁止或者禁止令;对于认罪认罚、组织人数较少、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情节轻微的孙某洋等24人拟作相对不起诉。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该案件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进行了充分的说明阐述。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进行了充分讨论和集中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孙某洋等2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的拟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
“此次公开听证是赣榆检察院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具体实践,既彰显了司法公正,又体现了司法温情,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见,是检察机关为民公正司法的具体表现。”省人大代表、听证员陈学花表示。
“检察机关对该案件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我在充分参与听证会并详细阅看案件情况后,认为该决定是正确的、合适的,既能对犯罪嫌疑人起到震慑作用,也给予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教育广大群众要学法、知法、遵法、守法,检察机关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彰显了司法温度。”人民监督员潘长城表示。
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件的同时,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强化对机动车驾驶证考试管理部门的监管,依法对考试作弊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