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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检察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 政协委员提案情况总结
2017-10-24 18:08:00  来源: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和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市委和省院的部署要求,高度重视人大建议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我院今年办理代表委员建议议案提案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议案提案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共承办建议提案12件,其中人大代表议案、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需要我院主办的人大议案3件,分别是《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建立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捕前、诉前听证制度》、《关于进一步拓展司法案件办理法律文书公开项目的建议》、《关于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开展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建议》;需要我院主办的政协提案1件,即《关于进一步规范取保候审制度的提案》;需要我院协办的人大建议有6件,《关于加强资源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的建议》、《关于加强协调配合推进解决执行难的建议》、《关于在全市统一建立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整合的政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议》、《关于加强“安全连云港建设”工作力度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毒品预防宣传力度的建议》、《关于建立完善政法系统集中会办重大疑难案件机制的建议》;需要我院协办的政协提案有2件,《关于关注保障农民工权益保障的提案》、《关于加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提案》。 

  二、建议议案提案办理情况 

  我院自今年3月27日收到了《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交办目录〉的通知》后,市检察院党组和宋祥林检察长高度重视,于当日作出指示,要求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题调研,提出落实方案。4月13日,市检察院召开由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提案办理工作,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翔深入部署了该项工作,并就进一步做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通过专题部署,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研究了工作措施,并加强督查,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4月28日,我院协办的6件建议和2件提案全部办结,按照规定及时将办理情况答复相关代表委员或交主办单位,并在外网平台进行答复。6月28日,我院主办的3件建议、1件提案按照规定进行了网上答复,并将主办答复意见和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寄送曹立志代表、张立代表和董运弟委员,各协办单位也在规定时间内将协办意见寄送到市检察院。    

  三、主要做法 

  我院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不断提高接受外部监督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同市人大市政协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认真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并在办理中发现不足,积极整改完善,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一是高度重视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我院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市院就建议提案办理进行专题研究,宋祥林检察长多次了解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要求从讲政治、讲大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促进提高检察机关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切实保障代表委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力,不断完善接受代表委员监督的措施。建议提案办理责任部门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办理工作如期完成。二是不断促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化。我院以建议提案办理为契机,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完善提高,进一步加强改进检察工作。一方面加强完善建议提案办理专门机制。市院成立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明确牵头、承办和督查部门,责任落实到人,责任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按照规定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水平。结合建议提案办理,我院就建议提案中所涉及的工作加强研究,建章立制,增强工作成效。如我院结合建议提案办理和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相关工作机制,切实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检察服务保障。三是不断提升办理工作质效。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目标和措施;办公室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特别是高度重视由我院主办的3件代表建议和1件委员提案,均为A类。如办理张立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拓展司法案件办理法律文书公开项目的建议》,目前,试点单位灌南县检察院已联合灌南县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并与项目研发公司研讨,完成了该平台建设的方案论证和需求调研,现在正在按照方案确定的平台整体开发步骤开始初步的系统设计。办理曹立志代表提出的《关于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建立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捕前、诉前听证制度的建议》,市院公诉处牵头,会同侦监处组织专题调研,提出落实方案,加大落实力度。今年以来,经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共同协商,已经制定了《关于建立公检法沟通联络机制的若干规定》。《规定》中的沟通联络机制由主要负责人沟通联络机制、分管领导沟通联络机制和部门沟通联络机制三部分组成,详细规定了每一级沟通的范围和内容。还规定了各单位的具体联系人、会议主持方、启动方式、召开时间、参加主体等事项,并就会议纪要的形成、对下传达指导等问题形成了共识。协办的建议提案也均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环保局、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了反馈,并在网上进行了答复。四是不断提高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委员的及时沟通,除了协办的8件建议议案外,还通过走访、座谈和电话等方式,征求代表对市检察院主办的3件代表建议1件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中与张立代表、曹立志代表进行座谈,当面听取其对所提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意见建议,与董运弟委员进行电话联系,听取其对所提议案的意见建议,针对反馈的情况,不断提高办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得到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在办理结束后,又及时将关于办理提案的复函和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当面递交或邮件寄送代表,听取反馈情况,以便进一步改进办理工作。 

  四、下一步打算 

  办理好建议提案,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是落实外部监督要求的必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把各方面的关心、监督和支持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动力,以开门办理为原则,彰显检察机关的诚意,对于收到的建议提案,以代表委员满意为目标,增强办理工作的实效,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措施、创新方法,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不断开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新局面。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6月28日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