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安委办、应急管理局召开加强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座谈会,三方会签了《关于在安全生产领域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区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李金斗、副局长于浩,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波、副检察长刘颢出席会签仪式。会议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李冰主持。
检察长刘波指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以来,赣榆检察机关真正肩负起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的神圣使命。面对新时代新要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劲不能松、脚步不能停,要凝心聚力、协作配合,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之间沟通常态化、机制化,把机制建设好,把工作做好,为赣榆高质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意见》规定,赣榆区检察院和区安委会、区应急管理局要依托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实现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有效对接,共同解决全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安全生产领域的司法保护力度。
《意见》提出,要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听证、圆桌会议、公开宣告等形式,争取诉前工作效果最大化。建立经常性、多样化的交流沟通机制,及时反馈和共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司法办案中突出存在的确定管辖难、调查取证难、司法鉴定难、法律适用难、从严惩治难等问题。
区委政法委书记李冰要求,赣榆区检察院和区安委会、区应急管理局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公益诉讼联席会议,共同研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具体疑难问题;加强案件信息和数据信息共享,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安全生产领域相关信息实时共享;建立办案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积极配合调查收集证据。
座谈会后,与会人员参观赣榆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