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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采用】连云港一起案例获评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
2019-09-17 11:16:00  来源:江苏检察网

  近期,全国妇联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中国女法官协会、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女律师协会共同开展了第三届全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院办理的钱某强奸、故意杀人案成功入选“十大案例” 也是江苏省检察机关唯一入选案例。评委们认为该案“立足本职,办案精准,案后效果好,在推动机制建设上卓有成效,依法维护了儿童权益”。该案的意义不仅在于斩断侵害困境儿童犯罪的黑手,坚持“最高限度保护,最低限度容忍”,更在于通过一起案件的办理,解决一批问题的隐患,保护一群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让国家监护既温暖又有力。

  

  该案由连云港市检察院检察长宋祥林主办,经过全面审查,以钱某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并建议对其判处死刑。2018年8月17日开庭当天,宋祥林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从刑事政策、立法原意、法律规定、案件情况等角度,详细阐述了本案“纵然有自首情节,依然不足以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因案情重大复杂,休庭后宋祥林检察长专程列席法院审委会,经过审委会讨论,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定性分析及量刑意见。当庭判处被告人钱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连云港市检察院并没有就案办案,制发了[2018]1号检察建议,明确指出本案背后存在的“学生安全自护意识匮乏”等五大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2018年11月17日,宋祥林检察长专程到连云港市教育局现场送达、现场座谈。教育部门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工作建议迅速落实,召开了教工委会议专题研究,要求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从类案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教师员工队伍法治意识和规范意识,进一步完善性侵协同机制构建和学校安全督导检查等工作。

  

  同时,检察机关多维发力,进一步扩大强制保护范围,联合团市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七部门组建“强制报告”平台,将“保护孩子的手拉得更紧”。要求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村(居)民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侵害、遗弃、伤害,存在自杀、自残等非正常伤残、死亡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并向本部门主管行政机关报告备案,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案件详情请点击

  http://url.cn/5OOl59f

  )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