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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 |“干部互派,信息共享”——与县生态环境局携手共护绿水青山
2019-07-19 09:05:00  来源:灌云县人民检察院

  7月17日,灌云县检察院与刚刚成立的灌云县生态环境局举行互派挂职交流干部任职仪式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戚建民出席会议。

  根据灌云县检察院和县生态环境局联合会签的《关于在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双方互派业务骨干挂职交流作为中长期规划予以施行,挂职交流期限为六个月,挂职交流岗位包括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刑事检察等部门和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法制等部门。此外,两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负责协调合作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合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合作顺利开展。

  任职仪式上,县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汤井波、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军生分别宣读了两名挂职干部的任职决定。

  我院挂职干部张磊、县生态环境局挂职干部封宝磊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戚建民指出,互派业务骨干挂职交流,增进和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和检察机关的相互学习、理解、配合和支持, 是加强干部培养,强化实践锻炼,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和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执法和司法信息的互通共享,有利于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生态环境部门将全力以赴推动该项工作有效开展。

  检察长陈长春表示,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是在强化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社会发展背景和形势要求下,紧密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决策部署,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县检察院与县生态环境局共商研究做出的工作安排。希望挂职交流同志多学习,多办案、办好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和生态环境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合力推进灌云生态文明建设。

  互派挂职交流干部任职仪式结束后,还召开了县检察院与县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次联席会议,就互通执法和司法信息具体办法等工作达成一致意见。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