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赣榆区药店数量不断增多,随着数量的增多同时带来相关部门监管的疏漏,尤其是在偏远农村地区,一些药店面对暴利,私下兜售来源不明的男性“保健品”,这些所谓的“保健品”无生产厂址、无许可证号,产品成分存疑,有的甚至含有处方药成分,随意食用会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
2018年6月,赣榆区院民行部门主动出击,通过走访、借助12345平台查询等手段努力获取相关案件信息。最终发现本区33家药店存在违法销售“保健品”行为,而监管部门亦知晓这些药店存在销售相关“保健品”行为,一直未调查清楚相关产品的来源、成分等,亦未及时对相关药店进行处罚。
2018年6月22日,经过大量的前期调查,赣榆区检察院在获取相关证据后,向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局及时调查,查清相关药店“保健品”的进货渠道、销售去向等,并对产品成分进行鉴定,如涉嫌犯罪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下一步,赣榆区院民行部门将进一步跟踪案情发展,如涉嫌犯罪,及时通报本院侦监部门介入。通过不断监督,努力净化食品药品行业的不良风气,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赣榆区院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