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警务信息
2018-06-19 10:07:00  来源:

   6月11日至12日,海州区院协助区监察委办理一起涉嫌行贿犯罪案件。根据省监委和省院的文件精神,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后,按照“老事老办法”要求,由立案检察机关牵头联络。此次区监察委办理的朱某某涉嫌行贿案系原海州区院反贪部门立案,网上追逃后刚刚归案,需要对其实施传唤、讯问、看管等一系列措施,法警大队积极履职,成功保障了案件办理的顺利进行。

  朱某某涉嫌行贿罪被海州区监察委立案调查,根据办案需要,海州区院指派法警大队协助完成安全保障等任务。一是周密部署,积极开展风险评估。法警大队接受任务后,按照分管领导指示,迅速与区监察委办案人员对接,了解案件情况,明确职责要求。通过风险评估,将此次任务的风险等级定义为“重大风险任务”,针对可能的安全隐患制定安全保障预案,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二是严密看管、确保安全顺利。法警大队统一派警、加强对办案场所的安全警戒,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在办案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安检、宣布传唤、看管过程中,每班安排3名法警全程贴身看管,密切注视犯罪嫌疑人的思想动态和情绪变化,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自杀、自残、行凶等事故的发生。三是全程监督、规范办案场所管理使用。指定专人负责全程警务综合管理平台监控,执勤法警配合监察委办案人员传唤犯罪嫌疑人,严格进行安全检查,告知其权利义务,及时提醒办案人员在办案各环节的时限和办案区管理使用相关规定。通过与监察委办案人员2天的通力合作,法警大队圆满完成此次案件办理中的警务保障任务,得到区监察委领导的充分肯定。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