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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 第一期:小心!你的摄像头,可能会被破解
2018-05-18 09:18:00  来源:

  近日,由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策划主办的“检察官说法”栏目,在《连云港日报》正式推出。

  每周五,都会有一位检察官结合真实的案例,来给大家讲故事、说法律、支个招。选取的案例具有典型性、贴近性,检察官们试图通过生动有趣的解读,以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对发生在大家身边的案件进行“以案释法”,解读后,检察官们还会给大家支招,防患于未然,以此担当起检察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要。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将择优转载该栏目里的文章。(杨占厂)

  小心!你的摄像头,可能会被破解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络摄像头迅速走进了很多家庭,但您得小心,其中也有隐患。近日,东海县检察院对一起倒卖网络摄像头破解软件的被告人王亮提起公诉,王亮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件详情

  2017年8月一天傍晚,王亮看电视,一篇关于网络摄像头泄露隐私的报道让他陡然来了兴致。这则新闻揭露了一个通过互联网销售网络摄像头破解软件然后用于窥探他人家庭隐私的黑色产业链。没等节目结束,强烈的猎奇心理催使王亮打开手机,搜索关键词,找到了一些销售摄像头破解软件的QQ群,王亮加入了其中一个。

  刚入群,就有人私聊询问其是否需要购买破解软件,王亮付了款,卖家很快将某破解软件和专用播放器的链接发了过来,并告诉王亮如何使用。下载完成后,王亮打开软件,点击“破解”按钮。没过一会,王亮的手机上便显示成功破解了多个网络摄像头。根据相关机构鉴定,王亮使用的暴力破解软件会根据设置的IP地址段自动扫描该地址段内接入互联网的某品牌网络摄像头,并通过不断验证的方式获取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

  王亮将第一组用户名和密码输入专用播放器,屏幕上果然显示了某家庭网络摄像头下的实时画面,甚至可通过软件控制摄像头的角度,他又连续尝试了其他几组,其中一部分同样能够观看实时画面。这几个网络摄像头有的放置在客厅,有的甚至放置在卧室,镜头之下一览无余。在好奇心得到满足之余,王亮又想到将手中软件转卖出去赚点钱,于是他通过多个QQ群向20多人以50到12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该破解软件。

  王亮的被抓获,开始并不是因为上述原因,而是由于盗窃被公安机关控制,民警在调取其手机中相关证据过程中发现了其破解网络摄像头的线索,很快予以立案。经过两个月的侦查,该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面对检察官,王亮懊悔不已,他称当时知道窥探网络摄像头和出售破解软件可能犯法,但却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

  承办检察官严肃的告知王亮,根据刑法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以及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只要达到情节严重的,均涉嫌刑事犯罪,家庭使用的网络摄像头就属于刑法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这一范畴。上述案例中,由于王亮观看的摄像头尚未达到法律所规定的数量,不属于情节严重,因此检察机关并未就其破解观看网络摄像头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但其向20多人提供了这一软件,构成了司法解释所规定的严重情节,最终因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被判处刑罚。(王亮系化名)

  检察官支招

  本期出镜检察官:孙戊(东海县检察官)

  “互联网+”的兴起是大势所趋,我们每个人在享受其带来便捷、高效生活的同时,也应当在网络和现实之间、合法与违法之间建立起一道“防火墙”,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触及法律底线。面对上述案例存在的问题,检察官建议:

  一方面,在使用网络摄像头的过程中,应当提高防范意识,在设置密码时,一定要使用多种组合的混合密码,防止被轻易破解;尽量不要将摄像头放置在可能涉及隐私的地方,或者选择定时关闭网络摄像头。

  另一方面,提高法律意识,做一名守法公民,不下载和使用这些破解软件。否则,可能付出沉重代价。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