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赣榆区院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批准逮捕一名非法获取公民姓名、购房信息、通讯号码等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15年5月注册成立连云港华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房产租赁服务、汽车、机械设备销售等。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先后于2017年5月份、2017年10月份、2017年11月份,向犯罪嫌疑人王某(已刑拘)等人索取、购买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八万余条,提供给其员工用于对外介绍贷款业务。2018年3月13日,赣榆区公安局民警在华琳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并当场缴获储存有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电脑主机7台、笔记本电脑3台、打印的纸质文件5份。
赣榆区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八万余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信息量大,涉及面较广,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