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两级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央视曝光的灌河口化工园区污染环境案
2018-05-02 09:23:00  来源:

   2018年4月18日20时,中央电视台以“非法排污几时休”为题,报道连云港灌河口化工园区环境污染问题。新闻报道后,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吴政隆分别对此事作出批示,要求省有关部门会同连云港市组成调查组,严肃查处、坚决整改。连云港市检察院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指示,成立了以检察长宋祥林为组长,分管检察长、侦监处、民检处、行检处共同参与的专案组,灌云县检察院成立环境污染案件应急小组,于4月19日至23日,持续跟进调查了解相关情况。4月21日,公安机关对涉事企业刑事立案,连云港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该案,并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引导案件侦查取证。

  现初步查明:2015年底至2017年12月期间,连云港永润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马某某(已刑拘)伙同其公司污水工赵某某(已刑拘)、生产副总高某某(已刑拘)通过铺设暗管排污的方式,多次将其公司生产作业产生的污水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偷排至灌云县沂河北泓入海口上游3公里附近,累计排污水达1560吨,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经灌云县环保局现场采样,并经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检验,暗管内废水呈酸性,并含有二氯甲烷成分。 

  非法排污事件经央视报道后,连云港市院分管检察长带领民检、行检、侦监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实地察看暗管挖掘现场,调阅卷宗材料,充分了解案情,认真查清事实、证据,要求严守法律底线,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同时注意发现公益诉讼线索,条件成熟的适时启动公益诉讼。灌云县院环境污染案件应急小组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公安、环保等部门,配合县委县政府奔赴一线开展联合调查工作,并向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局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公安、环保部门再次按法定程序对暗管内废水进行样本提取并送检,准确核实暗管中废水的成分;二是通过查清该公司近年来生产、销售产品的情况,调取企业用水用电情况,查找产品台账、出入库记录,并结合该公司环评分析报告来核算其公司产生的废水总量,反查其公司偷排污水总量;三是做好对该企业财务、环保、仓储等关键部门管理人员的证人证言的搜集工作,固定好该案证据链。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