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检察院案管切实加强监管服务,助推提升办案质效
2018-04-17 09:41:00  来源:

   连云区检察院案管科立足于监督、管理、参谋、服务四大职能。2018年以来,案管科与业务部门主动交流日常化,主动听取意见建议,通过与业务部门沟通交流,不断改进工作,切实加强监管服务,为全院各业务部门更好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主要服务措施如下:

  一是建立案管业务周报制度。为全面履行案管职能,该院案管科自2017年底建立案管业务周报制度。指定专人在每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对各业务科室本周的案件办理数据、电子卷宗制作情况、涉案财物管理情况以及案管科本周的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案件信息公开、辩护律师接待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对策和措施,并对每周出现的业务新情况、新问题开展每周一学,最终汇总形成《案管业务周报》。截止目前,周报已编发22期,实现了连续21周无流程超期案件,共向业务部门提出加强和改进检察业务工作的意见56条,质量评查、流程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得到迅速整改。对此,肖楠检察长作出重要批示:“案管业务周报务实、有效,应通报至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案件评查、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要具体到责任人,不留情面。” 

  二是编制“一览表”。对为便于案件承办人提升案办理质效,防止和减少积案的发生,编制了“质量评查问题明细表”、“案件监督管理周报表”、“员额检察官在办案件情况表”、“电子卷宗制作情况汇总表”、“案卡填录问题汇总表”、“电子卷宗易错事项对比表”、“积案标准一览表”、“公安机关撤回与退查未重报案件标准一览表”等8项表格,通过表格的制作、填报及通报,将原有大篇幅文字表达内容简化为一目了然的表格形式。案件承办人能及时掌握上级院会议精神,重点、难点案件办案规程,以及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助于及时了解、及时掌握、及时整改。 

  三是开展自查指引。针对案件承办人办案过程中常出现的易疏漏、易出错、不及时改正等问题,开展了办案流程中易错易漏事项自查指引工作,主要包括公诉案件类,侦监类,控申类,民行类、未成年类等检察机关主要业务。现已提出47个注意事项供公诉案件类承办人开展审结前自查指引;提出13个注意事项供公诉案件类承办人开展判决后自查指引。 

  (连云区院案管科供稿)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