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媒体上看到灌南县检察院办理的全国首例海洋生态环境公益维权报道后, 4月10日上午,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民行科张亮科长一行到灌南县检察院交流学习资源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灌南县院检察长张立、检委会专职委员张静、季祥东、民行科科长王桂荣、助理检察官胡倩等参加座谈交流会。
会上,首先由灌南县院张静专委介绍该院办理的全国首例海洋生态环境公益维权案的具体情况,并就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摸索的经验以及创新举措进行了全面介绍。其次,就张亮科长提出的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与会人员围绕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进行了深入探讨。第三,双方还就两院各自的主要工作成效和亮点进行了交流,现场气氛热烈。
张亮科长表示,灌南县院探索的“捕什么还什么、捕多少还多少”的海洋环境生态修复原则,通过增殖放流、建立海洋牧场等修复方式的办案思路、路径选择及具体做法,为检察机关办理同类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拓展了该类案件的办理思路,非常值得肯定,通过今天的交流学到了不少东西,真是不枉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