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丰富内陆水域渔业资源,改善水域生态环境,3月28日,由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办,灌云县海洋与渔业局协办的“中国渔政 亮剑2018”连云港在行动——销毁禁用渔具暨增殖放流现场会在灌云县举行。中国海监江苏省总队程建新总队长、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陈德明队长、灌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凌云参加了此次活动,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张静专委率领环境资源组全体人员也受邀参加。
上午8点30分,随着隆隆的挖掘机轰鸣声,现场4艘大型电捕鱼船、83套各类型电捕器,100余条地笼网等禁用网具被销毁、分割。随后,执法人员将装满四辆运输车的鲢鱼和草鱼投放到叮当河。在接下来的几天,执法人员还将在界圩河、车轴河、牛墩河三个点继续开展增殖放流,累计放流鲢、草、鲤、鲫等鱼类20万尾,灌南县检察院将全程参与此次活动。
“生态环境,是我们的生存之本。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保护生态过程中,检察机关义不容辞,我们将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更好地守护绿水青山,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灌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立说,这也是继“6.01特大非法捕捞案件”提起公诉后,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又一重大活动,此次活动得到现场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