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灌云:纠正一起法院交付执行违法案件
2018-03-22 09:55:00  来源:

    近日,灌云县检察院监督纠正一起法院交付执行违法案件。

     被告人王某涉嫌强奸未成年人一案,经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判决生效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执行机关送达执行通知书。灌云县院执检科在检察中发现,县法院对此案生效判决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向执行机关送达执行通知书,存在违法行为。为维护法律尊严,体现法律的公平正义,灌云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要求法院对此违法行为予以纠正。法院及时采纳检察机关的意见,并于当日向执行机关送达执行通知书。该案的成功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