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灌云县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主持会议。
会上,陈长春检察长领学《宪法修正案》全文,党组成员分别做交流发言。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宪法修正案内容,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积极推动贯彻实施宪法,大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要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积极投身于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实践。
陈长春检察长强调,要深刻认识此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宪法作为最高活动准则,切实做到以下三点:
学习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宪法修正案的高票通过,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将宪法意识、宪法思维、宪法精神根植于每个干警的心中。
尊崇宪法,捍卫宪法权威。检察机关作为国家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机关,要成为宪法的坚定信仰者、宣讲者、实践者、维护者,让尊宪守法成为引领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自觉,紧密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全院全面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维护宪法,做守法用法先锋。要知行合一、以行促知,在检察工作中将宪法规定落地落实。要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深入开展“平安灌云”“法治灌云”建设,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认真履行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促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认真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