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 | 检察长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出庭支持公诉
2018-03-01 08:55:00  来源:

   近期,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史良成出庭支持公诉,本案由开发区法院院长宋金林担任审判长。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5年10月5日19时许,被告人陈某某和江某至猴嘴农业银行路边,因琐事与被害人孙某某发生口角,后被告人陈某某和江某用拳脚对被害人孙某某进行殴打,导致其左侧肋部、面部、左耳和口腔受伤。经鉴定,被害人孙某某左侧5、6、7肋骨骨折,评定为轻伤二级。

  受理案件后,根据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和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的规定,由史良成检察长独任办理。史检在审查案件中严把程序关和实体关,认真审查证据,指导侦查人员补查,逐步完善证据链条。后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于1月18日向开发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