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人心│连云区检察院对“3.24”致一家三口死伤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发放救助金
2017-12-18 09:29:00  来源:  作者:田耘东、赵威

   12月14日,港城飘起了今冬第一场雪。外面寒气袭人,但东方医院的一个病房里却格外温暖。

  在那里,连云区检察院正在向今年3月24日发生在嘉瑞宝广场BRT站台致一家三口死伤的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该院检察长肖楠冒雪来到医院亲手将5万元救助金交到病床上的被害人陈女士手中,陈女士及家属连声表示感谢。 

  今年3月24日,连云区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当天下午16时许,27岁的陈女士和丈夫带着坐在婴儿车中不满2岁的孩子在连云区中山西路BRT嘉瑞宝广场站台隔离区等红灯时,一辆小轿车突然径直向他们撞来。事故造成丈夫当场死亡,陈女士腿骨粉碎性骨折,孩子也受了轻伤。经交警部门鉴定,小轿车驾驶人李某属于醉酒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 

  案件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连云区检察院立即启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快速办理机制,于3月30日受理案件当天便做出批准逮捕决定。8月15日,经连云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李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同时被判赔偿被害人95万余元。 

  陈女士和丈夫都是外地人。丈夫是徐州人,在连云港工作,陈女士来自宿迁沭阳农村,没有工作,去年两人才在连云港安家,不想却遭此不幸。事发后,陈女士一家先后花费丧葬费、医疗费十几万元,并面临着二次手术费问题。但肇事者李某案发至今没有赔偿任何费用,也没有履行法院的经济赔偿判决。丈夫去世后没有了经济来源,陈女士一家生活陷入困境。 

  根据案件情况和被害人陈女士家庭实际困难,连云区检察院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坚持人性化司法,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帮助陈女士申请到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暂时缓解了其医疗费的燃眉之急,彰显了司法的温暖和关怀。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