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并依法批捕 全市首例“银商”开设赌场犯罪案件
2017-04-14 15:55: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连检宣

  近日,海州区院提前介入一起“银商”开设赌场犯罪案件,引导侦查取证,并依法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一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犯罪嫌疑人魏某伙同他人在某网络游戏平台充当银商,在明知游戏玩家利用该网站进行赌博的情况下,仍向游戏玩家出售该网站的虚拟货币供玩家进行赌博,游戏玩家在赢取游戏分后通过魏某等人提供的QQ、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账号将虚拟货币转化为法定货币。   

  该案为全市首例“银商”开设赌场犯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员众多,海州区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准确收集、固定相关电子证据,对该案的下一步侦查取证工作提出建议。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魏某通过向玩家低价买进,高价卖出“银子”等虚拟货币的方式,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并收取服务费、帮助收取赌资,从中获利20余万元,涉案赌资200余万元,参赌人数累计200余人。根据2010年8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魏某的行为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情节严重,可能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该院遂依法从严快捕犯罪嫌疑人魏某,从源头上打牢证据体系,确保此类新型案件能够立得住、诉得出。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