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绝诗书画,一官归去来。”
匡亚明主编的“中国思想家评传丛书”之一——《郑板桥评传》中,作者王同书从思想的角度梳理了郑板桥的人生。乾隆七年也就是1742年,郑板桥由江苏赴任山东,集行政、司法权于一身。《郑板桥评传》概括他的宦海生涯:“三县”的能员廉吏。沿着异地为官的履痕,清晰可见他的思想轨迹,也可感受到他的司法情怀。
彰显民本的司法理念。郑板桥的少年成长经历,传统文化的长期浸润,使他的思想深烙民本主义的印迹,其艺术作品“慰天下之劳人”,而司法产品则“泽加于民”。1746年,郑板桥调任山东潍县任知县。围绕理政断案写出题画诗作《潍县署中画竹呈年伯包大中丞括》,诗句脍炙人口:“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一腔爱民如子情怀跃然纸上,与“当官不为民作主”对立。司法冷静不意味司法冷漠,维护正义的一腔热情传递司法温度。在“难得糊涂”背后,他清醒地坚定民本精神的司法志向。
彰显实效的司法创新。艺术上,郑板桥“怒不同人”,删繁就简三秋树,领异标新二月花,强烈的创新意识使他的诗书画作品独树一帜、自成一体。其创新精神也反映到司法领域,他敏锐洞察司法机制问题,顶着压力、阻力,义无反顾推进机制创新。郑板桥甫一到任,令人将署中墙壁挖孔百十,以通于街,以司法公开宣示司法公正,意在拆除与百姓之间的心墙,客观上有利于司法便民。他不认同烦琐造势的传统程序,取消、简化“排衙喝道”。他警惕与民间相“隔”的负面影响,不仅尽力避免情感相“隔”,更注重理政问案不相“隔”,贴近生活一线,“芒鞋问俗”亲历田野调查。“坐堂问案”抑或“巡回审理”,为了寻求真相,重证据和逻辑推理。他注重诉源治理,主张讼简刑轻,孜孜不倦崇文兴教,乐见民风淳朴。
彰显技能的司法文书。从“一枝一叶”的民生情怀,到“一字一页”的法律文书写作水平及释法说理技能,展示了司法官员德才兼备的素能。司法场景总体需要庄严,法律文书程式化的内在逻辑性不言自明。恰到好处地拿捏分寸,适度展示诗意的法律文书,不仅需要勇气,还需要能力。借助诗书画成就,他的判词被收藏、流传。
彰显风骨的司法操守。“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郑板桥例外。骑驴去上任,数箱图书相随;骑驴挂印去,“图书数卷而已”。没有贪赃枉法,他在家书中直白:人皆以做官为乐,我今反以做官为苦。73岁,去世前不久,他还作了题画诗,写道:宦海归来两袖空,逢人卖竹画清风。历史,由人民书写。无论高端的清史稿,还是立足基层的潍县志稿,总结郑板桥先后十二年司法政绩,皆言无留牍,随即还有“无冤民”“无怨民”的评价。
聚焦郑板桥,以现今司法官标准衡量,可看出历史的局限及其个体的缺陷。反观司法史实,难以指望传说中寥寥清官实现司法现代化,但清官精神永远值得弘扬。在学者刘仁文《法律的灯绳》再版中,检察官邓超依然鲜活存在。她说:找到这根灯绳,法律才会变成一束光,照亮别人的路。芝麻开门,给谁灯绳?就个体而言,唯有提高素能,方可照亮司法前程。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