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检察官
2018-05-23 09:42:00  来源:检察日报

    “王检,这份伤情鉴定你给我分析分析。”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侦监科的小郭走进检察官王永刚的办公室,递给他一本寻衅滋事案件的卷宗。“被害人左颧部皮下出血、左口角擦搓伤、右手背划伤,符合钝性外力所致特征。”王永刚仔细审阅卷宗后说道:“这份鉴定意见评定被害人轻微伤是合理的。”王永刚大学学的是临床医学专业,院里谁手头有个拿不准的伤情鉴定都爱找他问一问。

  1997年的夏天,王永刚从一所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毕业了。正在等分配工作的时候,检察院找到了他,原来检察院急需一名法医。王永刚心里虽然没有一点思想准备,可是生性喜欢挑战的他毅然同意来到了检察院。

  医生的工作是“救死扶伤”,而法医的工作是“让尸体说话”。为了尽快适应新岗位,王永刚跟着市公安局的几位法医老师每天接触现场、解剖尸体、临床检查。就这样通过一年多的刻苦学习,王永刚很快掌握了法医这项技能,并通过省院考试获得了法医学鉴定人资格,开始独立从事法医工作,同年底被聘为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委员。

  在紧张的工作之余,王永刚凭借自己的努力,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他的岗位也从法医调整为公诉科检察官,医学背景让他在工作中始终比别人多了一份细致。

  2016年9月,王永刚承办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嫌疑人王某因为父亲赡养问题与其弟发生争吵,进而殴打致其弟轻伤。询问过程中,王某始终只承认击打了弟弟的头部,没有打到其他部位。王永刚拿出伤情鉴定意见书说道:“被害人不仅头部多处软组织挫伤,还有8处肋骨骨折,骨折部位没有骨刺和愈合的软骨的形成,都为新鲜骨折。而且现场有多位目击证人证实你用脚踹弟弟的身体,事实你是抵赖不了的。”此时,王某终于低下了头,承认所有犯罪事实,并积极进行赔付。

  医学院学到的专业医学知识和法医工作中形成的缜密逻辑推理能力,让王永刚在办理案件时会比别人多一个思维角度。

  2017年3月11日,我区某镇发生一起投毒杀人案,被害人是一名年仅7岁的小男孩。由于案情重大,王永刚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并提出尸检报告检验出被害人体内还有大量氟乙酰氨,而民间自行配置的毒鼠药都含有这种成分,应该立刻彻查附近乡镇集贸市场售卖老鼠药的商贩的建议,同时迅速提取被害人家附近村民的指甲,检验是否有氟乙酰氨残留。3月15日案件告破,犯罪嫌疑人就是被害人的邻居,售卖老鼠药的商贩也被抓获归案。同事们感叹道:“如果不是王永刚学过医,这个案子恐怕办得没这么顺利。”

  “医生的战场在手术室,重在治疗身体,而公诉人的战场是法庭,重在惩治犯罪。我通过办理案件惩治犯罪,某种意义上也能称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的‘医生’。”说起自己的跨界,王永刚有着自己的独到见解。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 朱亮)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