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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 串通一气伪造假证办贷款
2019-01-14 08:50:00  来源:赣榆区人民检察院

  当今社会,借款似乎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只要有一定的固定资产可抵押,各种贷款公司都可以帮你。借款要是没有固定资产可抵押怎么办? 偏偏就有人能给你造出资产来!

  案 件 详 情

  2016年7月14日下午,被告人庄某到被告人李某经营的荣昌商务公司借款,因庄某不能提供相应担保,李某遂指使庄某购买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便在庄某未按时还款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从而制约庄某按时还款。李某帮助庄某寻找办假证号码,次日,庄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以220元价格购买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1本。李某让庄某使用伪造的房屋所有权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以定金形式借款给庄某。

  被告人庄某、李某非法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赣榆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李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入民币 2000元;被告人庄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检察官说法

  本期出镜检察官赣榆区检察院 金丽丽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使用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的一定领域、一定方面实行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从而破坏社会管理秩序。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