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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灌云:邀请人民监督员观摩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2017-01-11 14:13: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灌检轩

     近日,由灌云县院侦查终结的灌云县陡沟中学原校长于宝军涉嫌受贿一案在灌云县法院开庭审理,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察”,更加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灌云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到庭审现场,全程观摩了案件审理过程。

  

   灌云县院把邀请人民监督员和代表委员参与案件办理作为深化检务公开、扩大阳光司法的重要举措。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对公诉人的各项指控供认不讳,但在自首和立功方面提出了辩解,公诉人凭借掌握的事实证据,以法律为依据一一进行反驳,取得了较好的庭审效果。通过旁听法庭调查、法庭质证、法庭辩论,人民监督员和代表委员对案件事实、诉讼环节和审理过程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对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质量给予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经评议后认为:检察机关能够严格依法办案,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公诉人准备充分、思路清晰、讯问到位、出示证据有条理性、答辩有针对性,具有一定的庭审把控能力。  

  

  灌云县院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和代表委员参与未成年人帮教、观摩案件庭审等形式,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推动检察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