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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一季度连云港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1-05-31 09:18: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一、刑事检察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55人,同比(和2020年相比)下降9.4%;不捕222人,同比上升68.2%,不捕率38.47%,同比增加13.28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115人,同比上升154%;决定不起诉146人,同比上升10.6%,不起诉率为11.58%,同比下降11.54%个百分点。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878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69.24%。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侦查机关实际立案21件,同比上升320%;监督侦查机关实际撤案47件,同比分别上升261.54%。

  2.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及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合计31人,同比上升287.5%。

  3.刑事抗诉。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刑事抗诉3件,法院当年改判2件,发回重审1件。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7人,同比上升240%;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非监外执行)18件,同比上升800%;对超期羁押提出纠正0人,同比持平;监督脱管0人、漏管0人,同比同比均持平。

  二、民事检察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同比净增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同比上升50%;法院当年改判7件,调解0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9件,同比上升81.2%。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件,同比上升172.7%。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同比净增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同比下降33.3%;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0件,同比持平。

  三、行政检察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比持平。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0件,同比持平。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公益诉讼案件135件,同比上升175.5%,占受理总数的114.4%。其中,民事26件、行政109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32件,同比上升187%。其中,民事27件、行政10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6件,同比上升202.9%。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6件,同比上升50%。其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同比上升50%,占起诉总数的100%,同比持平;提起其他民事公益诉讼0件,同比持平。

  2021年1至3月,法院审结18件,裁判支持18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人,同比净增4人,不捕31人,不捕率为86.11%,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47.64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4人,同比上升50%。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3人,同比下净增11人,不起诉12人,不起诉率52.17%,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40.59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7人,同比上升50%。

  六、控告申诉检察

  2021年1至3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352件,同比上升43.09%;受理国家司法救助48件,同比上升242.86%,实际救助人数46人,同比上升206.67%。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