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3月,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司法办案力度,着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
一是刑事案件办案力度持续加大。2020年1至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291件483人,同比件数下降31.7%、人数下降15.3%。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237件392人,同比件数下降21%、人数下降0.8%。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282件438人,同比分别下降42.4%、下降41.4%。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7人,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同比下降90.3%。
二是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020年1至3月,共批捕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29人,起诉26人,同比分别上升38.1%、下降23.5%。其中,批捕各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人,起诉6人,同比分别下降25%、下降14.3%。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3人,起诉6人,同比分别下降25%、上升20%。
三是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深化。2020年1至3月,提出抗诉0件,同比净减2件。法院同期审结1件,其中,改判1件,调解0件,占再审结果的100.00%,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同比下降11.1%。法院同期采纳14件,采纳率为175%。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38件,同比下降77.6%,已采纳24件,采纳率为63.2%,同比减少22.1个百分点。
四是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0年1至3月,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17人,起诉12人,同比分别下降41.4%、下降57.1%。对于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批捕2人,起诉0人,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8人,不起诉未成年人2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
五是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2020年1至3月,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218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