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季度,连云港市检察机关围绕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均衡发展目标,加大司法办案力度,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刑事案件办案质效。2019年1至3月,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犯罪案件426件570人,同比件数下降15.64%、人数下降6.71%。依法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300件395人,同比件数下降22.08%、人数下降11.83%。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各类犯罪490件747人,同比分别下降33.69%、下降26.33%。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70人,向有关机关提出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书面建议,同比上升70.73%。
二是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持续加大。2019年1至3月,共批捕各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21人,起诉34人,同比分别上升23.53%、下降27.66%。其中,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4人,起诉5人,同比分别上升33.33%、下降28.57%。
批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人,起诉12人。
三是精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2019年1至3月,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421件,同比上升75.42%。提出抗诉2件,同比上升100.00%。发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同比上升80.00%。法院同期采纳4件,采纳率为44.44%,同比增加24.44个百分点。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84件,同比上升600.00%,已采纳73件,采纳率为86.90%。
四是依法保护未成人合法权益。2019年1至3月,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捕决定16人,不起诉未成年人6人,对于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29人,起诉28人,同比分别上升16.00%、下降6.67%。对于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批捕1人,起诉1人,同比分别下降66.67%、下降50.00%。
五是注重提升群众满意度。2019年1至3月,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387件,围绕助力精准脱贫攻坚,开展司法救助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