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院党组研究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检察长宋祥林:主持市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翔:协助党组书记抓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顾长洲: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七检察部。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高祝学:负责纪检监察组工作,分管检务督察处。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克晓:分管第四检察部、案件管理部、检察信息技术部、计划财务装备处。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小纯:负责政治部工作,分管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兼任机关党委书记,负责机关党委工作。
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开球:分管法律政策研究室。
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家涛:分管第八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