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仕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经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祥林的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6月23日通过,任命:
张仕明为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挂职);
免去:
孙志才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