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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察院反贪局转隶后,主要做什么工作?”的答复
2020-08-28 15:30: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院反贪局转隶后,主要做什么工作?

  答复:十九大首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制度,强化检察机关对执法办案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1、检察机关依然是党领导下执行反腐败执法办案的重要机关。监察委员会对职务犯罪调查之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由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决定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补充侦查,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并对职务犯罪的审判和刑罚的执行依法进行监督。

  2、检察机关自侦权划转后,主要职能是什么?

  宪法129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自侦权划转,实现了对国家机关适用法律行为的监督与对公职人员廉洁性监察的分工,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属性。检察机关监督什么?国家机关中谁实施法律,检察机关就监督谁。目前,实施法律的主要是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监督权表现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

  3、检察机关怎么监督?

  (1)立案监督主要通过受理被害人申诉、控告等途径或者在审查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的,检察机关要去纠正。

  (2)侦查监督的最重要手段是批捕起诉.批捕工作中,我们用不批捕约束了公安的刑拘冲动,我们用不起诉纠正了公安立案即诉的做法。

  (3)审判监督靠抗诉。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判机关判决和裁定,正确的检察机关就支持,错了我们通过抗诉等手段,纠正法院同案不同罚。

  (4)刑事执行监督。我们监督看守所、社区矫正等机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非法证据排查,维护刑事被执行人合法权益。

  (5)行政执法监督靠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国有资产流失、国有土地非法转让、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对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人民检察院应当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我们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严把质量的同时,多监督一起案件、多纠正一起违法、多赢得一份对司法公正的赞誉和少漏掉一个不法犯罪分子、少伤害一个无辜群众、少造成一点对公平正义的损失是我们的最大责任。检察小伙伴们,加油吧!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