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海州区检察院于2020年9月29日在听证厅,对马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拟不起诉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的有侦查机关代表史欧凯、人大代表马军、人民监督员高文清、坐班律师龚卫明及犯罪嫌疑人、受害人。
2019年某日,何某某在海州区某工地施工时坠落,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马某某系该工程现场相关直接负责人。根据连云港市海州区应急管理局《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对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由于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在犯罪后主动投案,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赔偿谅解,我院对其拟作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人员介绍马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基本情况以及法律适用、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并结合马某某的认罪认罚态度、积极赔礼道歉,与死者家属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并取得死者家属谅解等情节和社会调查结果,提出拟不起诉决定的处理意见。
与会听证人员就案件发生起因、马某某的认罪态度、 赔偿情况、死者家属的谅解程度等问题进行提问,侦查人员和案件承办人就上述问题一一进行说明。与会听证人员在充分了解案件和犯罪嫌疑人情况后,积极发表意见,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均无前科劣迹,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同意检察机关对马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此次听证会让我真正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新理念,这样的办案有利于彰显司法正义和人文关怀。”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高文清给予高度评价。
“此次听证会感受颇深,更加认为公共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意识。”人大代表马军这样说。
“这个听证会让当事人感到司法的客观公正,同时加深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达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的目的。”坐班律师这样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