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海州检察这个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案例
2022-11-21 09:40: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8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刘某、王某某等人贩卖毒品、洗钱案入选江苏省检察机关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案例。

  庭审现场

  近年来,毒品犯罪活动愈发隐蔽。贩毒分子为漂白毒资,常常借用他人收款码收取毒资,辗转数个账户后回到自己手中。本案中,毒贩刘某在与他人达成毒品交易后,让朋友王某某提供微信收款码帮助收钱,并答应给一定好处费。王某某明知刘某贩毒,仍将女友的微信收款码借给刘某收取毒资。事后,王某某将女友微信账户里的毒资转回本人账户,扣除好处费后,将剩余毒资转给刘某。经过两次“漂洗”,刘某将毒资与本人微信余额混同使用,刘某除了贩卖毒品罪,还触犯了洗钱罪,是典型的“自洗钱”行为,而王某某为刘某“洗白”毒资提供微信收款码,属于“他洗钱”行为。2022年5月13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刘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王某某涉嫌洗钱罪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会商案件

  该案系连云港市首起自洗钱案件,是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继成功办理苏北地区首起洗钱案件以来,在自洗钱案件领域的新突破。在侦查初期,海州区人民检察院在了解到公安机关侦办的刘某贩卖毒品案件存在“自洗钱”犯罪线索后,立即派员介入并及时向上级院汇报,并联合公安机关、人民银行开展会商,分析、研讨案情,对侦查取证提出指导意见。

  检察机关前往人民银行开展会商

  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强化侦查引导和证据核实,坚持上下游一同打击。对在侦查阶段拒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刘某,承办检察官向刘某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全面梳理分析在案证据,充分示证释法说理,后刘某表示认罪认罚。庭审中,被告人认罪认罚态度良好。2022年9月2日,海州区人民法院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定罪量刑,以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数罪并罚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以洗钱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均并处罚金。

  检察机关提醒:2021年3月1日生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将“自洗钱”入罪。为掩饰、隐瞒毒资的来源和性质,通过使用他人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等方式逃避公安机关侦查,企图将毒资“洗白”的行为都将以洗钱罪追究刑事责任。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贩卖毒品、漂白毒资将承担毒品犯罪、洗钱犯罪的双重后果,切莫以身试法、作茧自缚。

  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妥善保管个人收款码、银行卡,切忌贪小利、出于朋友义气而随意出借售卖。否则,不仅助长毒品等犯罪的气焰,也可能让自己沦为毒品等犯罪的帮凶,继而付出沉重代价。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