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检察院通过党建引领检察职能与脱贫攻坚一体推进,融合发展,围绕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织牢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网,在解决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问题上取得积极成效。
“1+10+1”多元救助机制获评全市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经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战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司法救助工作客观存在着一些现实问题:救助哪些人、救助的标准是什么?工作怎么干?党组织建设是突破口。
该院以第五检察部为试点,将党支部建在部门,推行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一肩挑,在组织上保障党建业务贯通,并将党组书记和分管领导编排在该支部,强化院领导对支部活动及业务建设督促指导作用,推进司法救助及相关扶贫工作开展。
同时,建立以党组成员董启波为领军人物的办案组,将市委政法委授予的“连心桥随岗学习基地”群众工作室作为新型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的创新举措,专门负责司法救助及扶贫攻坚工作。为强化司法救助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意识,专门在工作室设立政治辅导员,由分管领导及时开展脱贫攻坚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工作室成员担当使命,积极投身司法救助扶危济困实践和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
“我们把党建引领贯穿到司法救助的过程中,激发救助扶贫红色引擎,班子强了,工作跑出了加速度。”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表示。
该院积极促进司法救助与多元主体联合救助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救急难、托底线部门职能作用,构建了以司法救助、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1+10+1”救助制度体系,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综合多元扶贫深度融合,确保应助尽助。
与县民政、教育等10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与扶贫办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和脱贫攻坚衔接机制的实施办法》,建立“1+10+1”多元联合救助机制。
先后出台《司法救助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办法》《司法救助资金分类量化标准实施细则(试行)》,通过类别化区分、确定基准系数、规定测算方法,实现了救助案件质效法治化、救助程序量化标准标准化、救助听证制度公开化。
2017年以来,该院共为93名贫困救助对象发放司法救助金102.6万元,开展包括减免医疗费用、提供红十字会临时救助金、减免学杂费、解决低保待遇、扶持办厂等内容的综合救助,先后建议相关单位为救助对象减免医疗费用45万余元,为13名救助对象落实了低保政策。其中,蒋某司法救助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维护残疾人权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