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敬业、专业以及人性化执法能力折服了我,我承诺,在狱中一定真心悔过!”这是今年5月,我收到的一封来自彭城监狱的信。谁也没想到,写信的人,竟然是被我指控判刑的被告人卢某!这也是我从事检察工作10年来,第一次收到被告人的感谢信。
这个故事要回到2017年,从我办理的卢某等人假借“区块链”名义的传销案说起。那年2月,十几本厚厚的卷宗交到了我的手中。我仔细翻阅卷宗发现,这起案件相当复杂,短短3个多月,这群人在全国30个省市进行传销,骗取了一万多人的钱财!
当时,“区块链”还是个陌生概念,我对此一无所知。面对虚拟货币抽象无形、取证困难、无办案先例等重重困难,我开始上网大量查阅资料,恶补区块链知识。然而,了解得越深入,越是胆战心惊!
随着虚拟货币市场的野蛮成长,骗子们瞄准人们“一夜暴富”的梦想,以看似上涨的货币价格疯狂敛财,电子账户上的虚拟货币在骗子眼中实际上就是一串可以任意更改的数字。举个例子,银卡会员王先生,用自己花1万元注册得到的2000个GGP积分进行交易。刚开始1个GGP积分值5元钱,慢慢地涨到了1个积分10元钱,但王先生不知道的是,这背后是该组织通过后台操纵GGP积分价格造出的盈利假象,以此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加入。就这样,卢某等人在这起骗局中以“互联网+”为幌子,在全国各地推广“全球通用共赢积分”项目骗取了3.2亿元。听到这,您是否感到背后一丝丝凉意?
查明案件性质后,如何理清关系,依法定罪是摆在我面前急需解决的问题。1名嫌疑人不负责该项目却挂名总经理,3名嫌疑人存在过账行为,这其间又有着怎样复杂的利益关系和联络沟通呢?
带着这些疑问,我反复阅卷,整理了超过12万字的阅卷笔录。那段日子真可谓不眠不休。终于,我理清了!所谓的GGP积分项目就是我之前说的“数字骗局”,股东们利用时间差,侵吞、转移违法所得,像割韭菜一样骗取大批人的钱财,留给普通老百姓的则是断崖式暴跌和崩盘。通过审查,我认定公安移送的11名嫌疑人中,有3个股东、3名关键的工作人员。
办案期间,3名自称有大背景的被告人多次寄来控告信对我威胁恫吓,但我从未退缩过。自从选择了这抹检察蓝,公平正义就成为我毕生的追求。顶住重重压力,2017年8月,我依法对6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
就这样,时间到了2017年11月,我再次收到公安移送起诉的该案6名漏犯,包括3名股东、3个地区头目。根据公安移送的案卷,3名股东中只有1人认罪,成红杰、王剑峰翻供,且以为公司采购物品为名否认1150万、298万是自己侵吞,并提供了一沓证据。地区头目也声称自己是受害者,企图逃避法律责任。为了查找完整的证据链条,我一张张翻阅财务单据,终于找到了两张写着298万和1150万的挂账单据,证实作为发起人的成红杰、王剑峰侵吞公司财产牟利的事实,并依法对其决定被捕。在此期间,通过引导侦查,地区头目企图通过“投机”大赚一笔的犯罪事实也完整呈现。
随着证据越来越充分,案件也越来越还原真相。本案庭审的重点,我认为不在于对传销事实的指控,而在于对被告人行为的认定。于是,庭审前,我做足了预案,提前研判;庭审中,我及时追问、交叉讯问,各个击破。要知道,我面对的可是11名被告人的无罪辩解和13名律师的车轮辩护啊!由于准备充分,我不慌不乱,用事实和证据说话,最终全部被告人当庭认罪,分别获刑2至6年。让我至今难忘的是,一审、二审法院对我提出的公诉意见予以肯定,这也是我从事检察工作以来,收获的最大肯定!
该案不仅被《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最高检官微等30余家媒体竞相报道,还入选最高检“弘扬宪法精神 落实宪法规定”典型案例,入选2019年全省法律监督十大典型案例,写入省院2019年工作报告。
2019年10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把依法治网落实到区块链管理中,推动区块链安全有序发展。”的确,有所为的,是大力推动区块链技术在贸易金融、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和落地;有所不为的,就是本案中这种借区块链之名行传销之实的行为。
打击犯罪是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职责,但我觉得,检察官更要看到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诉求,每一纸文书都诠释着对法律权威的信仰。作为一名新时代检察人,我将始终牢记为民司法的宗旨,做百姓合法权益的守护者。这,也是我始终如一的初心和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