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
脚下的这方热土,以她的广袤和丰饶养育了我们,我们深深眷恋着这片土地。而作为与土地休戚与共的播种者,没有谁比他们对这片土地的爱来得更加深刻和执着。
时光回溯到2019年,让我们把目光聚焦到河南•长葛。在长葛,有一家种植专业合作社,它曾多次获评省、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拥有社员175名,种植着9000多亩高粱、小麦等农作物。眼看丰收在即,社员却愁容满面;眼看秋收将至,合作社却乱作一团。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李启明,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批准逮捕,羁押在东海县看守所,群龙无首的情况让社员们心急如焚。
作为东海县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工作人员,我们在监区日常巡视时,了解到上述情况,总觉得检察院能为李启明和175名社员做些什么?
通过联系案件承办人,我们了解到,李启明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然而,羁押期间,李启明却多次翻供,拒不认罪。
这背后定有隐情!
通过多次拉家常式的聊天,李启明逐渐卸下心理包袱,原来,他怕自己一旦坐牢,合作社的运营将受到重大影响,带来重大损失!
找到了问题症结,我们立刻开始“对症下药”。
为了175名社员的利益,为了一方的和谐稳定,我们向李启明反复介绍检察机关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检察机关保护非公经济发展的相关精神,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让李启明在迷茫的黑夜中看到了新的希望。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9年8月初,李启明表示,他自愿认罪,真诚悔罪,主动提出退回违法所得并补缴税款。8月5日,我们联系公安机关承办人及李启明亲属,助其退回违法所得并补缴税款32万元,挽回了国家的税收损失。与此同时,我院启动了对李启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
办案中,我们多次走访公安机关,研究合作社的各类合同,比对资金流向,全面了解合作社面临的困境及农作物损失情况。
最终,我们认为:李启明系初犯,自愿认罪悔罪,主动退赃补缴税款,社会危险性较小,可以依法建议公安机关为其变更强制措施。
2019年8月6日,东海县检察院向县公安局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次日该建议即被采纳,犯罪嫌疑人李启明被取保候审。
为确保办案质效,两个月后,我们赴河南长葛对李启明及合作社进行了回访,当时的情形让我至今难忘。广袤的农田里收割机正在忙碌地作业,丰收的喜悦洋溢在人们脸上,李启明和社员们看到突然到访的我们,快步上前紧紧握着我们的手说:“这9000多亩农作物能正常收割、销售,合作社能够起死回生,全靠你们的帮助,谢谢你们……”
倾听着社员们激动的话语,我深深地感到,检察官作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依法惩治犯罪是神圣的职责。我深知,司法办案不是简单、机械地就案办案,也需要传递司法温度。多一点司法善意,多一点人文关怀,所改变的不仅是犯罪嫌疑人自己的命运,还点亮了一个企业和175名农户的生活和未来。
返程时,望着车窗外渐行渐远的灯火,老百姓那质朴的话语似乎还在耳边回荡,我们的心与他们丝丝相连,我们眼里的光、心头的热,早已融入了这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