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两会检察案例特辑1 | 扫黑除恶:​横行多年的黑恶团伙,被一网打尽
2020-01-13 08:56: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即日起,连云港进入“两会”时间。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宋祥林检察长将作检察工作报告。为此,我们推出2019年连云港检察机关办理的系列典型案例,以便大家更直观地了解检察工作,更清晰地感触连云港检察的担当作为……

  扫黑除恶:横行多年的黑恶团伙,被一网打尽

  2019年10月17日,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立平等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海州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省、市、区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

  经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卢立平以亲缘、同乡、师徒等关系为纽带,纠集被告人卢伟、桑明飞等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2015年,被告人卢立平又挂靠连云港市龙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建龙成保安公司机动队,以龙成保安公司的名义对外招揽业务,并先后招揽了卢伟、陈跃、桑秀华、孙海州、桑明飞等刑满释放或者社会闲散人员,以提供保安服务为名插手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卢立平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卢伟、陈跃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孙海州、桑秀华、王建民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桑明飞、朱春闪、葛成松、包明科、王磊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层级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连云港市新三院工地、顺天木业公司、温哥华小区、天裕物流公司、广德公司等地聚众造势,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连云港形成重大影响。

  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多项罪名,被告人卢立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5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其中3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2019年10月17日,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立平等28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在海州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省、市、区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

  经审理查明:2012年以来,被告人卢立平以亲缘、同乡、师徒等关系为纽带,纠集被告人卢伟、桑明飞等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2015年,被告人卢立平又挂靠连云港市龙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组建龙成保安公司机动队,以龙成保安公司的名义对外招揽业务,并先后招揽了卢伟、陈跃、桑秀华、孙海州、桑明飞等刑满释放或者社会闲散人员,以提供保安服务为名插手经济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卢立平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卢伟、陈跃为骨干成员,以被告人孙海州、桑秀华、王建民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桑明飞、朱春闪、葛成松、包明科、王磊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层级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连云港市新三院工地、顺天木业公司、温哥华小区、天裕物流公司、广德公司等地聚众造势,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在连云港形成重大影响。

  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多项罪名,被告人卢立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5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15名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财产或罚金;其余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其中3名被告人被并处罚金。

  该案的成功获判,有效震慑和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