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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颜景硕(副处级)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12-04 09:41:00  来源: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日前,连云港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原主任颜景硕(副处级)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由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颜景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4年,被告人颜景硕利用担任东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东海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情节严重;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颜景硕利用担任灌云县公安局副局长、副政委、政委、东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东海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灌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灌南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协调、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