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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院多措并举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2018-11-16 09:04:00  来源:赣榆区人民检察院

  今年以来,赣榆区院认真贯彻落实区公检法司会签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质效的意见》,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坚持强化四项举措,让简案更快,繁案更精,进一步提升了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97件362人,提起公诉528件731人,决定不批捕87件94人,不起诉33件67人,人均办案103件,员额检察官平均办案时间较之前节省27.8%。

  一、完善证据,释法说理,着力提高办案质效。一是完善继续侦查取证制度。针对疑难复杂的重大刑事案件,根据案件证据情况,制作详细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列明需要侦查的具体事项,并积极和公安机关沟通联系,夯实案件办理质量。共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04份,公安机关均据此调取相关证据,确保办案质量。其中,蔡某故意伤害案,通过引导侦查机关继续补充侦查,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犯罪嫌疑人蔡某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真诚地表示认罪伏法。二是完善补充侦查制度。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刑事案件,列明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明确补充侦查的方向、标准和要求。对于一些特殊案件,公诉干警自行补充侦查,切实保障侦查质效的提高。共发出补充侦查提纲93份,自行补充侦查案件15件,共同补充侦查案件32件,有效补充了案件证据,使犯罪嫌疑人依法得到法院有罪判决。如李某、李某金等人非法采矿案,承办人多次亲历现场勘查,有效补充了非法采矿案证据。三是完善不捕不诉沟通说理机制。对于不捕、不诉案件,均制作不捕、不诉理由说明书,详细列明理由。今年以来,办理不捕案件87件94人,不诉案件33件67人,有效减少了复议程序的启动。例如,刘某某交通肇事案件,审查认为,刘某某虽然实施了交通肇事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等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因此,对该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向公安机关发出不起诉理由说明书的同时,向被害人进行释法说理,获得理解与支持。

  二、繁简分流,宽严相济,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一是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设置速裁组,专职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盗窃三类案件,让其他办案组有更多时间专职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设置职务犯罪办案组,专职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和故意伤害案件,大大减轻了其他办案组的工作压力。设置扫黑除恶专业化办案组,如针对梁某某等23人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设置了由两名员额检察官、两名助理及书记员组成的办案组,为专业化办案增强力量保障。二是完善轻刑案件快办机制。成立轻伤害专业化办案团队,构建了“1+2+1+1+N”办案模式,针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的交通肇事、盗窃、故意伤害、邻里纠纷等可能判处单处罚金、管制、拘役及有期徒刑但适用缓刑的轻微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证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加强与建国调解工作室对接,努力促成和解。今年以来,共办理轻伤害案件52件60人,达成和解15件35人,不批捕14件18人,不起诉 7件8人。如因邻里纠纷引发的王某故意伤害案,仅用两天时间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起诉后王某被判处缓刑。三是完善办案期限内控机制。严格执行区公检法司联合会签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的意见》,审查逮捕案件五日内做出决定,审查起诉案件八个工作日内提起公诉,及时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以确保及时随案移送法院。今年以来,共办理轻微刑事案件383件,速裁案件6件,约占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一,案件审查起诉时间缩短为平均6.7天,实现了办案高质量、司法高效率。

  三、发挥合力,统一标准,联席研讨案件特点。一是个案研讨。对于社会影响面大、有重大分歧、涉及罪与非罪的刑事案件,公检法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承办人及时组织研讨,为案件的处理和定性提供参考;对于轻刑案件,建议公安机关不予报捕,及时调解促成和解;对于公检法均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做不诉或撤案处理;对于情节轻微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做治安处罚处理。今年以来,公检法个案探讨52次,如发生在看守所的林某、张某绪等人故意伤害案,因该案发生在看守所,涉案人数多,对看守所监管秩序造成破坏,影响非常恶劣,针对该案如何定罪公检法展开充分的探讨。二是类案通报。利用联席会议、专题通报会的形式,适时向公安机关通报类案处理情况。今年以来,刑检部门总结了危险驾驶和交通肇事两类案件处理情况,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案件处理基本原则、证据把握以及细节问题等,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提高了该类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三是风险研判。根据案件受理判决情况,对一些存在高风险的个案以及风险多发的类案进行评析,召开协调会议,综合部署,制定针对性措施,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安排专人对非访引发的刑事案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这两类在处理中存在较多争议的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对非访行为与刑事犯罪、拒执的罪与非罪进行区分,细化依据标准,统一本地区该类案件的提、捕、诉和量刑标准,有效避免了不诉、免刑的发生。

  四、运用科技,强化练兵,切实提升办案能力。一是岗位练兵,提升业务素能。针对长期从事侦监工作的干警出庭能力不足等现状,积极开展出庭公诉技能学习交流、辩论对抗赛等活动,有效提升法庭上诉讼攻防及应变能力。组织各类业务学习培训22次,开展诉辩对抗岗位练兵等活动7次,5名干警被市院、区委表彰嘉奖。二是优化团队,提高作战能力。以部门职能整合为契机,根据个人能力、意愿及工作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构架“1+1+1”办案模式,通过深化“勤学习、重配合、提技能、强作风”的指导思想,促进业务高效开展。三是智慧办案,提增科技含量。积极推进公检法执法办案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系统平台,加大庭审多媒体示证力度,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用PPT方式出示相关证据,对于需要检委会讨论研究的重大疑难复杂以及不诉案件,均制作PPT进行演示,提高办案科技含量。当前,提捕、提诉案件均一并移送电子卷宗,大大提高了阅卷效率。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