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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院依法对首例监察委 移送案件提起公诉
2018-08-21 10:03:00  来源:

  2018年8月3日,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对灌云县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管某某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提起公诉。该案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灌云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首起职务犯罪案件,也是全市受理的首起渎职犯罪案件。

  受理该案后,灌云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长春亲自承办,依法审查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制作法律文书。审查过程中,针对犯罪嫌疑人部分翻供,为确保指控精准,陈长春检察长和相关承办人积极采取自行补充调查、主动与监察委沟通等形式完善证据体系,在严格审查事实、证据的基础上,将案件起诉至灌云县人民法院。

  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管某某利用担任灌云县原侍庄乡副乡长、侍庄街道副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违规建房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20余万元,另在农村厕所改造过程中滥用职权,致使100余万元国家专项改厕资金遭受损失。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