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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检察检调对接化干戈为玉帛
2018-08-21 10:01:00  来源:

  近日,灌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检调对接”机制,本着自愿、合法、居中的原则,构建刑事和解平台,成功促使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达成刑事和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悉,犯罪嫌疑人宋某某与被害人蒋某某都是收树的。宋某某与卖树人先谈好价格,后蒋某某以高出宋某某1200元的价格与卖树人达成协议。2017年11月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宋某某因卖树纠纷和沭阳人蒋某某发生口角,后骑车至灌南县孟兴庄镇白皂村大堆,并在那殴打蒋某某,用拳头捣蒋某某肋部,致使蒋右侧第3-4肋骨骨折,经灌南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其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至灌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适用“检调对接”机制条件,且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于是主动介入,联系双方当事人,并分别与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单独进行沟通,认真倾听他们的想法、诉求。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后,双方当事人主动提交调解申请书,申请检察机关进行调解。公诉部门与该院控申部门积极沟通配合,在熟悉案情的基础上,耐心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和普法说明。最终,宋某某向被害人蒋某某赔礼道歉,蒋某某对宋某某表示谅解,双方当场签订刑事和解协议书。至此,一场因经济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终于得到有效化解。(灌南县院供稿)

  编辑: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