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伙同他人开设赌场,跟警方“躲猫猫”
2018-07-19 09:44:00  来源:
 自2016年10月至2018年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王某伙同祁某在赣榆新城、金山镇、海头镇、青口镇墩后村等地组织他人以“推牌九”方式进行赌博,涉案金额二百余万元。其中,祁广某、祁运某、祁云某等人负责从中帮助抽头、放哨。 

   

  案件详情 

  犯罪嫌疑人王某、祁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于2018年4月2日被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案情复杂,经赣榆区检察院批准,于4月5日延长羁押期至5月2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官普法 

  聚众赌博是违法的,提供赌博场所吸引他人前来赌博,以此营利的犯罪,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会受到刑事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很多人都希望得到更多的东西,更多的金钱。赌博可能是最能诠释这句话的一种方式。因为每个赌徒都希望赢得更多,虽然也会迅速失去更多。 

  有人说小赌贻情大赌伤身,这句话大错特错,作为一个正常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的回报更有价值。而赌博却是让成功看起来更容易的一种途径,但这才是扼杀梦想的元凶。 

  告诫大家千万不要赌博,因为它的危害是巨大的,它让人失去了奋斗的精神,失去了追求梦想的斗志。看似给人希望,实际是在摧毁一个人努力的动力。 

  编辑:王强